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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 01- 12 14: 10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余姚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科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余姚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y.gov.cn/col/col1229454680/index.html)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53条,公告公示类355条。

聚焦群众关注。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着力提高重点工程前期可研、政策处理等环节公开程度,加强群众参与度,全方位公开省、市、县三级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抓落实推进执行情况,为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回应社会关切。打造网上群众路线,畅通民意征集、政民互动渠道,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政务平台数据融合共享,丰富形式,提供智能、及时、有效的政务服务。

规范政务公开。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事前审查”“依法公开”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实施有效,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是衡量是否符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是否牢记初心使命,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的重要标准。2023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另一方面,政务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证。二是积极做好日常管理。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时刻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信息处理费。

余姚市水利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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