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0405364/2023-77088 | 内容分类: | 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马渚镇 |
关于印发《马渚镇居住出租房屋实行“姚安宝”智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所、线、中心)及有关单位: 现将《马渚镇居住出租房屋实行“姚安宝”智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马渚镇居住出租房屋整治工作专班 2.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考核评定标准 3.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案件办理指导数 4.出租房屋治安与消防责任保证书 5.出租房屋环卫与安全事项承诺书 6.安全告知书 马渚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马渚镇居住出租房屋实行“姚安宝”智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3年6月5日“余姚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暨‘姚安宝’现场推广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镇居住出租房屋内不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根据《全市“姚安宝”智慧监管平台推广实施方案》(余安发〔2023〕28号)要求,持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依托“姚安宝”系统,通过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全镇居住出租房屋的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房东及承租人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事故应急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用于居住或兼用作居住的出租房屋。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成立实体化工作专班,由镇长担任组长,各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应急消防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建城管办、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专班成员,召开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保障落实该项工作运转所需经费、人员以及必要的硬件设施,做好村(社)干部、网格员、综管员、综合执法队队员等巡查整治力量的整合调配,按职责任务分配“姚安宝”及“手机端”的登录账号,对照整治任务、整治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启动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所、线、中心)及有关单位要组织村(居)社区、网格员、综管员等力量,对辖区居住出租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排摸检查和整改(历年底数可从“姚安宝”系统内获取),要求将每间出租房屋的照片(租房概貌、内部照片各一张)、“一表二书”(《现场检查表》《治安消防安全承诺书》《出租房屋环卫和安全事项承诺书》)上传系统,做到每间居住出租房屋门口张贴“二维码”(仍旧使用“姚居码”),室内《安全告知书》上墙。在排查整改过程中,检查人员对现场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或拒绝整改的,要明确告知当事人限期整改完毕,并在“姚安宝”系统检查表格中打上标签,由系统自动匹配赋分,并及时进行复查。对隐患整治难度较大、需要采取联合执法或超期未能整改的,要通过“姚安宝”系统上报乡镇街道工作专班开展联合执法。其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较大安全隐患的“红色”“橙色”居住出租房屋,镇工作专班要根据隐患内容,指令相关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要责令停止出租,待整改完毕后并通过验收后才能予以出租。对一时难以整改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屋要通过“姚安宝”系统即时如实上报市级平台(工作专班)。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要求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屋推广整改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辖区所有居住出租房屋推广整改工作。 (三)长效运行阶段(长期运行)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所、线、中心)及有关单位要在本次整治基础上,依托“姚安宝”系统,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综管员等力量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并组织应急消防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建城管办、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检查对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状况检查,努力保持各类安全隐患“见底清零”的常态化良性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姚安宝”系统是我镇建立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各村(社区)、机关各办(所、线、中心)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打造“平安马渚”,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抓好该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镇工作专班要做好辖区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指令下发,完成市级工作专班下达的督导指令,并将居住出租房屋安全整治工作纳入村社考评当中,推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其中,应急消防管理所要负责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城建城管办要负责辖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房屋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辖区居住出租房屋环境卫生、违章搭建、燃气使用安全等检查整改工作,依法查处法定职责、各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和赋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要负责辖区居住出租房屋信息登记、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村(社区)要将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配合做好居住出租房屋巡查整改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社会面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姚安宝”系统重要意义和运转方式,不断引导房东、承租人等各类主体自觉参与到居住出租房屋长效管理当中。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安全整治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对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通过以案说法,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助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同时,各村(社区)、机关各办(所、线、中心)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姚安宝”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基层网格员、综管员、镇村(社)干部能熟练掌握系统平台应用。 (四)严格督导,加强报送 镇工作专班要定期对各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晾晒通报,并将工作绩效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畴。其中,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单位将实行督办指导、约谈问责、挂牌整治,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的单位或对不落实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发生消防等安全事故,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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