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3332/2023-77295 | 内容分类: | 审计结果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日期: | 2023-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审计局 |
2022年度余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促进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9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8份,查出违规金额150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91亿元。审计处理金额1.5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993万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42条。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大力压减一般支出,集中力量保民生,强化预算约束管理,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 一是积极实施企业纾困扶持措施,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执行“350”企业项目建设贷款贴息等补助政策,全年共支付奖补资金2850.90万元;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2022年末融资担保业务在保资金19.77亿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保障民生领域支出。缩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市本级“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11.18%;确保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当年民生投入116.89亿元,较上年增长6.10%,安排疫情防控资金5.84亿元,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有效执行。 三是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逐步推行“智慧财政”系统应用,实现财政管理全过程信息化;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出台《余姚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余姚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一、围绕预算法贯彻实施审计情况 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关注上级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公共财政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和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出和相关政策的审计监督,推进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一)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财政决算草案表明,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05.26亿元,支出总计205.2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5.07亿元,支出总计175.0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833万元,支出总计7833万元;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72.12亿元,支出49.16亿元。与向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少2981万元、支出数少3266万元,差异原因是收支确认年度不同。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社保专户资金未及时上解。截至2022年末,余姚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有活期存款10.24亿元未及时上解省级财政专户。 2.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废弃矿山治理石料出让不规范。2022年度我市部分废弃矿山生态治理项目涉及的多余石料由相关乡镇街道委托拍卖,拍卖收入合计6537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二是24辆环卫保洁车辆长期闲置。2022年末城区四街道办事处共计24辆环卫保洁车未有效盘活,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最长自2019年开始闲置。 3.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截至2022年末,1家公司注册资本实缴2000万元,未达到政策规定的注册资本下限。 二是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少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1家公司2022年应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1915.22万元,实际计提825.69万元,少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1089.53万元。 三是640.94万元企业奖补资金发放不及时。“350”企业各类奖补资金640.94万元发放不够及时,涉及19家企业,从企业申请到财政支付间隔时间8至11个月。 4.财政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绩效信息公开不全面。6家单位公开了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但未设置绩效目标个数;3家单位未公开具体项目和绩效目标。 二是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开展不到位。2022年仅1个项目开展了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其他部门和单位均未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且财政部门未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二)街道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阳明街道办事处、梨洲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1.阳明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审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551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审计结果表明,该街道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备费安排不足。2022年街道安排预备费350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75%,未满足至少1%的要求。 二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街道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为零,涉及金额734.57万元。 三是254.60万元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街道15个账户利息收入250.24万元及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塘渣收入4.36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四是安置房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相关收支未入账反映。街道签订的2个物业服务合同中直接将管理用房和经营用房的经营收入用于补充物业服务费,未入账反映。 五是未足额收取存款利息。街道2个账户未按协议约定利率计息,少收利息69.95万元。 2.梨洲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审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亿元,完成预算的93.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亿元,完成预算的94.85%;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3467.69万元,完成预算的231.18%。审计结果表明,该街道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街道2022年预算总支出变化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街道人大工委审查。 二是228.24万元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街道收到房屋拆除残值收入、利息收入合计228.24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是虚减支出406.61万元。因街道财力不足,当年虚减支出406.61万元在往来款挂账。 四是无预算支出147.38万元。街道未经预算安排养殖场拆除补助、房租费等支出合计147.38万元。 五是未及时完成银行账户竞争性存放。街道下属单位3个银行账户竞争性存放原协议到期后,逾期9个月尚未完成竞争性存放。 六是城市辅助综合服务项目管理不规范。该项目合同期内服务费共支出234.11万元,超过合同价的225.38%;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仍发生服务费59.79万元;街道对该项目缺乏日常监督,未现场确认派遣人数和工作量。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市交通局、市文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1.市交通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22年支出预算指标9.58亿元,实际支出6.18亿元,完成预算的64.56%。审计结果表明,该局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制度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不规范。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未经局党委会审议。6个项目预算指标共计1078.80万元因工程推进慢、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原因未使用。拨付乡镇(街道)项目补助315万元无预算。租金收入24.4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是工程财务管理不严格。2020年竣工的3个项目截至2023年3月末尚未办理财务决算手续,账面支出合计39.94亿元。2022年末,行政账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余额2.39亿元长期未清理。 三是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下属1家单位4个项目预算指标83.40万元因工程推进缓慢等原因未使用。工程专户在相关工程已竣工的情况下长期未清理。54个已竣工项目账面支出合计2.48亿元,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专户存款利息等收入345.83万元未上缴财政。 2.市文广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22年支出预算指标2.49亿元,实际支出2.02亿元,完成预算的81.34%。审计结果表明,该局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制度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管理不规范。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未经局党委会审议。当年罚没收入58.60万元未编报非税收入年度预算。 二是财务管理不严格。市文广局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演出服务履约保函28.18万元。罚没物品台账登记不完整,票据无领用、缴验登记。 三是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1家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第四季度支出占全年支出的42.59%。1家单位自助订票外包服务合同未约定订票款缴纳时间,收取票款周期较长。1家单位未登记入账所属宾馆(已歇业)3万元出资款,未对宾馆进行账务清理和资产核查。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公立卫生院事业发展、人才用房保障情况开展审计调查,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关注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 (一)市公立卫生院事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020年底,全市共有20家公立卫生院(含卫生服务中心),在职职工总数2143人。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公立卫生院事业发展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要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4家公立卫生院2019-2020年有关外送医学检测、中药饮片采购、义齿采购等重要经济合同存在未经集体讨论决定、未约定价格、未流转给财务部门等问题。 二是60.95万元人工晶体违规自行采购。2019-2020年,1家卫生院由相关科室自行联系供应商违规采购人工晶体60.95万元。 三是个别卫生院义齿款支付不规范。2019-2020年,1家卫生院支付义齿款33.14万元,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 (二)市人才用房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截至2022年6月末,余姚市有实物房源509套,2019-2021年发放人才安居货币补贴金额合计1.59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才安居政策,支持各类人才来姚安居乐居宜居。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审核不严。导致1名基础人才非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享受补贴7.78万元。 二是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姚江科技公司人才用房出租直接与承租方单位签订合同,未能明细反映实际租用人员信息。个别合同签订要素不齐。 三、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舜建集团、舜工集团等2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市水利局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在舜建集团、舜工集团等2家市属国有企业审计中,聚焦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不够规范。1家集团公司1处出租厂房续租期间房租未逐年递增,报废一批固定资产未备案。1家集团下属公司未及时取得1处竞拍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1家集团下属公司未及时支付1处商铺尾款并办理产权证,4处房屋租赁在合同到期前停止履行权利义务,未及时签订终止协议。 二是贷款担保、转贷互助基金管理不够规范。1家集团公司未能提供所有在保企业保后管理记录,担保企业保后检查报告中无现场检查内容;转贷互助基金未及时收取利息、罚息7.38万元;向同一年度内连续两次逾期还款的4家企业继续转贷;有42笔转贷业务借款期限超过10天,涉及金额3.62亿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市水利局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表明,该局主要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2019年至2021年8月末全市共52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就开工建设。 二是个别企业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收取不规范。未及时督促1家企业更换水表,2020年以估算方式收取该企业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2021年未收取。 四、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政府投资审计内容,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发挥投资审计促进项目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的作用。完成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2个,核减投资额633.7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3个工程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2个工程开工日期早于立项日期;1个工程施工图反映日期早于设计合同签订日期。 二是4个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2个乡镇的3个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涉及金额65.95万元;1个乡镇1个工程存在变更审批滞后问题。 三是5个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5个项目存在多列建安投资、待摊投资等问题,涉及金额632.45万元。 四是5个工程履约担保管理不规范。4个项目的664.54万元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收取;1个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保函到期后未续保,分别脱保248天、757天。 五是2个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和竣工决算。1个工程2020年1月已投入运行,截至2022年5月附属工程无相关验收资料,尚未完成结算审核;1个工程2017年8月竣工验收合格,截至2022年3月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及资产交付手续。 五、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的审议意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与省委“七张问题清单”应用机制相结合,切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闭环工作,重大问题在点上整改的同时,做好多跨协同、举一反三工作。截至2023年6月底,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2个部门、2个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的41个问题(其中1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整改金额5.16亿元,其中上缴财政6581.89万元、收回资金427.05万元、调账处理4.44亿元、拨付资金到位199.80万元,落实具体措施92项,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2个。同时,我们也发现因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新的项目绩效评价和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需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管理。 六、审计建议 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完善体制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六个余姚”目标任务,唯实惟先、破难破局、善作善成,高水平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全市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依法进行财政预算调整,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保障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 (二)重视资源资产管理,推动绩效评价开展。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将全部政府收入纳入预算,加大各类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资源统筹配置效益。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不断健全部门预算绩效报告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建设资金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绩效。 (三)加大助农扶企资金监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实施企业纾困扶持措施,多部门协同,确保企业扶持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切实帮助企业解围脱困;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完善全市各类涉农、涉企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确保财政资金更好的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管,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坚持闭环管理,发挥“七张问题清单”党建统领作用,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新实施的《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促进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基础性源头性作用。加大整改监督合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取得更大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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