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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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大隐镇污水处理费纳入市级财政统筹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大隐镇地处偏远,由于余姚市污水处理厂设在小曹娥镇,距小曹娥镇路途遥远,经余姚市与原鄞州区友好协商,将大隐镇污水纳入原鄞州区污水系统。但由于宁波市行政区划及排水体制调整,原鄞西污水处理厂划入宁波城市排水公司,根据相关要求从2022年开始宁波城市排水公司按每吨1.5元向大隐镇收取污水处理费。按照市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该项事权属乡镇事权,但考虑到大隐镇实际情况,市财政将在乡镇财政转移支付上给予大隐镇一定的补助。 分管领导:吴久林 承 办 人:吴铁成 联系电话:62715019
余姚市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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