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4074443/2023-76152 | 内容分类: | 城乡规划编制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3-0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资规局 |
《余姚市模具产业园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布 | |
《余姚市模具产业园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由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0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和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强化与各专项规划及上位规划的衔接和融合,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有效化的指导模具产业园开发建设,实现区域空间重构和功能布局优化,特编制《余姚市模具产业园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7)《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8)《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9)《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试行)》; (10)《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11)《余姚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 (12)《余姚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13)《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14)《余姚市姚北新城朗霞街道模客小镇编制单元(LX-04)控制性详细规划》; (15)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6)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余姚北部副城,东至新新路,北至辉桥路,西至朗马路,南至崇文路,总面积约3.97平方公里。 本规划的目标年与《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02、功能定位、规划策略、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总体定位:余姚国际模具城——国际标准、省内一流、余姚特色的新型模具产业园。 功能定位:长三角模具产业转型提升示范区、浙江高能级高端模具产业聚集区、余姚模具产业转型再发展新引擎。 2.2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核心统领、三生共融、三区共赢” “核心统领”:以综合服务核为核心,重点发展产业服务及生活服务功能,打造园区核心。 “三生共融”:产业风貌展示带、滨水活力带和品质服务带。结合园区现有生态品质,融合生产、生态和生活,构建三生共荣的发展轴线。 “三区共赢”:模具核心产业板块、模具相关产业板块和品质增效产业板块。结合模具产业发展需求,构建三个重点发展组团,创新互通互赢的开发模式。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在控制单元中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管控要求。 3.2单元划分 将规划片区划分为5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分别是01、02、03、04和05。 3.3控制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总人口为0.19万人。(规划总人口指规划片区内且位于最新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居住地块人口,不含村庄人口。) (2)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397.3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08.74公顷,约占总用地的77.71%。 3.4控制内容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397.3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08.74公顷;规划总人口约0.19万人;规划总建设容量约439.36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约4.33公顷,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0%,其中二类居住用地约1.74公顷,商住混合用地约2.59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3公顷,主要为文化设施用地,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43%。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0公顷,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49%。其中商业商务混合用地1.06公顷,主要位于进士第路西侧,为现状在建地块。规划加油加气站用地0.44公顷,为现状保留加油加气站。 4.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213.58公顷,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9.18%。其中规划新型产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8.27公顷,主要位于汝霖路西侧、籍义路北侧。规划一类工业用地131.34公顷,部分为现状保留用地。规划二类工业用地73.97公顷,主要位于朝阳路以东,为现状保留企业。 4.5绿地及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7.70公顷,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73%。其中公园绿地17.51公顷,主要为沿河绿地和街头公园;防护绿地0.19公顷,主要位于工业与村庄之间。 4.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0.11公顷,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27%。其中供水用地9.06公顷,为现状在建自来水厂,供电用地0.57公顷,主要为2处110KV变电站,排水用地0.12公顷,为现状保留泵站,消防用地0.36公顷,为1处规划消防站。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要求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贸、金融、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5.3 基础教育设施配置 对接国空公服专项规划,更新配置标准,基础教育设施配置基本按幼儿园40‰,小学70‰,初中35‰的标准进行计算。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7.70公顷,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73%。 (1)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17.51公顷,主要为沿河绿地和街头公园。 (2)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0.19公顷,主要位于工业与村庄之间。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约22.12公顷,水面率为5.57%。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本次开放空间规划以“串水衔珠,打通水视廊,塑造景观节点”为目标,整体打造“一廊一链+一环一心”的景观结构。同时,结合模具市场形象塑造和功能定位,在市场前广场区打造标志性景观节点;结合重要的连接道路和休闲绿地打造景观节点。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单元规划范围内路网形成“四横五纵”的干路网结构。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三个等级。 7.2交通设施 规划范围内布设加油站1处,公共停车场库2个,共规划公共停车位180个。 7.3道路交叉口 交叉口相交道路中心线交点坐标采用宁波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本次规划区内道路相交均采用平交形式。根据交通需求、结合现状用地进行渠化。 08、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8.1给水工程 (1)需水量测算 本区规划最高日需水量为1.49万吨。 (2)供水设施规划 本规划区域属于新建姚北水厂供水范围,非饮用水由姚北净水厂供给。 8.2 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 规划本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现状合流制逐步改造分流制。 (2)雨水工程 根据就近排放和减少埋深,少设或尽可能不设提升泵站的原则,结合实际地形,做到自流排放,灵活布置管道。 (3)污水工程 ①污水量预测 本区平均日污水总量为0.96万吨。 ②污水设施规划 污水经由朝阳路、晋涵路、欣朗路的污水干管收集进入朗霞街道污水泵站,最终经沿朝阳路、晋涵路、朗马路的污水压力管(DN1000)排出区块,近期依旧排入小曹娥污水厂,远期接入姚北污水厂。 8.3 电力工程 (1)负荷预测 本区用电负荷为9.74万千瓦。 (2)变电所规划 本区电网等级采用110KV/10KV/380V三级。 规划区内用电需求由现状110KV俞王变和现状110KV单家变联合供电。其中110KV俞王变主变2*50MVA,占地0.31公顷,110KV单家变主变3*50MVA,占地0.26公顷。 8.4 通信工程 (1)通信管网规划 规划通信管道采用埋地形式敷设。在城市道路建设时应预留通信管道,并同时满足各通信运营商的需求,达到公平竞争要求。 8.5 燃气工程 (1)气源规划 规划气源近期以天然气为主,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辅;远期气源为天然气。 (2)用气量预测 本区天然气用气总量为66.9万Nm3/年。 8.6 环卫工程 (1)生活垃圾 规划区日产生活垃圾转运量为2吨。本区不设置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送至小曹娥垃圾焚烧厂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 (2)公共厕所 规划设置8个公厕,单个公厕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内部应设残疾人专用设施。 09、防灾规划 9.1防洪排涝 防洪标准:50年一遇。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雨量24小时排出。 9.2消防 本区规划在进士第路与籍义路交叉口东南角的绿地内建设普通二级消防站,用地面积约0.36公顷。同时,大型公共设施应配备一定的消防队伍,并在高层建筑设消防观察哨。 9.3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规划区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区域,相当于地震基本裂度Ⅵ度区。 9.4人防 本区现状无报警器,按服务半径不大于450米设置警报点,规划本区设置警报点8处,实现区域警报信号全覆盖。 规划晋涵路、朗马路、朝阳路、汝霖路为区域疏散主干道。结合公园绿地设置4处集结点。避难场所结合集结点设置。 9.5地质灾害防治 本规划区域为地面沉降预防区。 在基坑开挖、排水等施工过程中,注意采用科学的方法,采用合适的材料衬砌,避免工程性施工造成地面沉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