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司法局“三举措”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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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维权工作,认真办理每一起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该局共为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近60万元。 一是改进服务措施,优化便民服务。积极打造覆盖全市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应援近援”。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行工作时间人工接听,休息时间留言录音,全天候开展残疾人咨询接待服务。对残疾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欠缺的申请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开通“绿色通道”,对残疾人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简化办理程序,实行从申请到指派一次性办妥,做到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另外,在服务大厅门口开辟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受援对象涉及聋哑人的,免费提供翻译服务。 二是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对来电、来访法律咨询,凡涉及残疾人维权方面的,及时通知就近的法律援助站点优先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当事人。各法律援助站点对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求助信息,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法律援助站点能直接解答、调处的尽快给予处理,需要残联等相关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涉及残疾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心第一时间指派政治意识强、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助残事业的执业律师进行辩护。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加强援调对接,对残疾人案件尽可能采用非诉讼调解方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维权成本。同时,坚持“援助到底”的做法,不定期地对承办案件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受援者不仅仅只是得到法律上的援助,真正帮助受援的残疾人摆脱困境。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加强与残联等相关部门合作,多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对残疾人权益问题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在“5·21全国助残日”、“12·3国际残疾人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开展“法律援助扶残助残”活动,解答法律咨询并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使广大残疾人认识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同时,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残疾人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实现“应援尽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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