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6066341/2023-75410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市场监管局 |
2023年5月食品抽检情况 | |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8日,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抽检,共收到食品检测报告387份,不合格23批次;市场快检391批次,全部合格。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立案,并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5月抽检结果具体如下: 在种植养殖环节,抽检猪尿20 批次,牛尿15次共计40批次,全部合格。 在生产环节,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饮料、饼干、粮食加工品、糖果、肉制品等13类共114批次,不合格2批次,其中2批次蔬菜制品二氧化硫不合格。 在流通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等3类共123批次,18批次不合格。6批次小台芒(芒果)均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6批次水产品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1批次糕点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3批次水果为噻虫胺项目不合格,1批次缸豆为倍硫磷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合格;1批次黑鱼为五氯酚酸钠项目不合格。 在餐饮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糕点、餐饮加工食品、粮食加工品等7类食品130批次,3批次不合格。其中各1批次韭菜中腐霉利项目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中糖精钠项目不合格。 在市场快检中,抽检水产品、熟食制品、酱腌菜类、豆制品、蔬菜、其他类食品共391批次,全部合格。
微生物指标说明: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按照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菌落总数不得检出。糕点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严格按照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要求进行生产,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安全指标说明: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水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唑醚菌酯是新型广谱杀菌剂,吡唑醚菌酯对作物病害具有广谱的杀菌活性,目前已用于100多种作物上。对所有真菌类病害都显示出很好的活性,如白粉病、叶枯病、赤斑病、网斑病、黑腥病,水稻的稻瘟病、纹枯病,以及霜霉病、疫病等具有很好的活性,对疫病的防治更显重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芒果中吡唑醚菌酯超标可能果农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恩诺沙星是一种广谱杀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淡水产品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牛蛙(活体)、黄鳝(活体)等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杀菌剂,长期食用含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因此《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倍硫磷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其对作物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但无内吸传导作用,残效期较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缸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缸豆中倍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的安全意识薄弱,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余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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