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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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奇锋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装分布式光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供电公司等单位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发展光伏可再生能源是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支撑。工业企业是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建设的主战场、主力军,推进余姚市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展,既是能耗“双控”背景下促进企业实现能源消费绿色转型,优化工业用能结构,加快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为我市经济发展和新上项目创造出新的“能源空间”。 2021年,余姚市被列为浙江省整县(市、区)光伏开发试点市。为做好试点工作,我市积极推进光伏整县规模化开发工作,全市光伏项目建设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22年,我市结合省低碳试点县建设,扎实推进整县光伏开发,细化目标责任,加快全面摸排,抢建工程项目,全市核准备案光伏项目406项,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8.19万千瓦,完成年度任务的227.4%,累计装机容量44.68万千瓦,全年发电量3.54亿千瓦时,相当于累计节约10.6万吨标准煤、减排27.6万吨二氧化碳,提前完成了“十四五”目标任务,受到宁波市煤电油气运工作领导小组函谢。我们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方案。成立余姚市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专班,出台《余姚市整市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制定了我市到2025年末光伏装机总容量42万千瓦以上,“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20万千瓦以上的总体目标,明确市资源规局、住建、农业农村、供电等部门职责,分解任务,晾晒督促,构建并落实跨部门协调、考核激励、宣传动员“三大机制”,通过实施“光伏+”十大工程,全面推进我市光伏多元化开发利用。 二是全面开展存量资源排摸。编制实施摸排专项方案,重点对沿海滩涂、湿地资源、非饮用水库水塘及公共建筑、厂房屋顶资源开展光伏摸排,发掘光伏资源772.7万平方米,其中企业屋顶约80.1万平方米。 三是全力抓好项目抢建。推进“光伏+”十大工程,发挥“光伏+工业”压舱石作用,推出“用电规划师”为企业量身定制错峰用电与节电计划,指导光伏建设。对全市新增用能产业项目及工业项目,原则上要求利用新建和存量屋顶、车棚等资源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并作为项目节能审查的基本条件,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有763户工业企业安装了光伏发电设施,总装机42.4万千瓦,如全市最大的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余姚领克汽车部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2.1万千瓦,年发电量2000万千瓦时,约占企业总用电量的30%。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并严格落实省、宁波市能源局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 一是引导项目落地。通过双碳考核,引导乡镇(街道)将屋顶分布式光伏作为“十四五”本区域内能耗自平衡的重要抓手,主动做好本辖区内的资源调查、意向签约工作,大力推广企业自投、第三方投资、共享光伏等商业模式,探索共享经济、光伏+储能等新兴模式应用,促进分布式光伏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快运营。 二是关注重点企业。对新建工业厂房,在绿色建筑图审中,强制要求15%以上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光伏;对全市新增用能产业项目及工业项目,原则上要求利用新建和存量屋顶、车棚等资源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并作为项目节能审查的基本条件,2022年节能审查要求企业承诺建设光伏项目31个;对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对于自身建筑条件较好的项目和企业,鼓励通过BIPV、BAPV模式安装分布式光伏,提升绿色能源消费占比。 三是强化政策要素保障。积极推进企业光伏发电能耗抵扣,对企业光伏发电和绿电消费量,不纳入企业基准能耗管理,相当于为企业拓展了能耗指标。对新上项目能耗平衡可通过区域内新上重大光伏项目进行平衡。加强对配电网的升级改造,用以满足光伏大规模接入需求和并网后的安全稳定运行。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投融资模式,实施促进光伏规模化开发的绿色保险及信贷政策,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光伏规模化开发投资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打造样板工程。通过与各板块、牵头企业合作,充分考虑本区域内的特点,开发建设若干个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样板工程,用看得见、摸得着的项目开展对外宣传。组织一批领克汽车、大叶园林、晟祺实业等光伏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现场参观、座谈会、典型宣传报道,形成一批可批制的经验面上推广,积极向省能源局申报分布式光伏全省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余姚市分布式光伏能源项目建设发展。 上述是对您提案的答复。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分管领导:杨钱波,联系电话:62730320 承 办 人:卢丹,联系电话:62703010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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