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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9507032X/2023-85452 |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调整的通告(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
05-
04
15:
58 来源:
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公告内容草案全文起草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反馈为推进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调整的通告》(甬政告〔2023〕1号)等文件精神,拟依法同步调整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将其中涉及的招投标行政处罚事项58项调整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执行。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2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余姚市南雷南路399号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调整招投标执法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4-62711110。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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