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教〔2023〕66号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学年度 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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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及幼儿园: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办发〔2019〕33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和省委组织部、宁波市委组织部、余姚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2学年度校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一般结合校级领导年度总结考核会议等统筹组织实施。 二、评议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单位)2022学年度(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新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 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参照校级领导年度考核测评会议确定。各单位参评人员实到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到人数80%。 三、工作步骤 “一报告两评议”一般按以下步骤开展: 1、提前发放民主评议表。各单位在召开会议前,至少提前半天将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附件1)、新提拔中层干部民主评议表(附件2)印发参评人员,留足填写准备时间。 2、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报告。各学校各单位要对本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认真回顾与自查,由校长代表领导班子在校级领导年度总结考核会议作班子述职时一并报告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接受大家评议。报告要全面客观总结本年度工作,重点查找问题,找准改进和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努力方向。 3、填写并回收民主评议表。会议主持人对民主评议填表注意事项作说明后,参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填好的民主评议表自行投入回收箱。当年度未提任中层干部的单位,民主评议填写附件1。考核组相关同志参加“一报告两评议”大会并回收民主评议表。 4、结果反馈与整改。考核组负责统计民主评议表和汇总干部群众意见,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反馈评议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对选人用人工作认可度明显偏低或下降幅度较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学校党组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深入查找问题原因,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民主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应当向参加评议人员通报。对民主评议认可度明显偏低的新提拔任用干部,党组应当视情况对干部本人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不适应的进行组织调整,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分析并向局组织人事科作出说明。局组织人事科对反映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四、有关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应经党支部集体审议,并提前征求考核组意见。民主评议表由各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自行印制(附件1、附件2)。 考核组回收民主评议表(附件1和附件2)后,应根据汇总情况填写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3、附件4),并与其他考核材料一起上交到组织人事科406室。其中局考核组上交附件1至附件4,乡镇街道考核组上交附件3和附件4(附件1和附件2由教辅室负责保存)。 联系方式:62825615。
附件: 1、2022学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学校用表) 2、2022学年度新提拔中层干部民主评议表(学校用表) 3、2022学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汇总表(考核组用表) 4、2022学年度新提拔中层干部民主评议汇总表(考核组用表)
余姚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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