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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司法局强化“三个协同”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合力
发布日期: 2023- 03- 30 09: 14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近年来,余姚市司法局强化“三个协同”,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合力,努力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强化市、镇、村三级服务平台协同。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基层的优势,在21个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由主办责任人对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实行受理、审批、指派“一次性办理”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提出法律援助申请。2022年以来,全市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适用主办责任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件。对于不适用主办责任制的法律援助申请,由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代为受理并初审后转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指派。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定期值班或上门走访时,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强化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联动,扎实推行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运行。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通过一体化办案平台推送过来的《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或《通知辩护公函》后,坚持及时受理、及时审批、及时指派,并将法律援助公函协同发送至通知单位。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信息一键流转,案件办理流程及时间节点等均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实现了公、检、法、司各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目前,所有刑事通知案件均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线上单轨流转。2022年以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政法平台推送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52件,协同率100%。

三是强化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调处化解部门协同。加强与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工会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沟通与联系,做到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实现群体性劳资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快立案、快受理、快起诉、快结案”的工作目标。在解决群体性劳资纠纷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贯彻“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结案,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争取在最短时间、用最便捷方式解决群体性劳资纠纷。2022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为群体性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援助6件,涉及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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