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教〔2023〕33号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章泽东等57名历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后确定相应岗位薪级工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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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市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人薪﹝2006﹞307号、余政发﹝2008﹞7号文件精神,章泽东等57名历届大中专毕业生于2022年8月考录新教师,已满六个月试用期。经所在单位考核,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章泽东等57位同志按期转正,确定相应岗位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从2023年2月15日起执行。具体名单如下: 中学(12人): 章泽东 赵 洲 陈嘉皓 冯富立 鲁雨钦 禹思佳 鲁佩成 张航辉 陈淑萌 孙佳铃 任余楠 阮 椤 小学(44人): 俞登科 柳章晨 陈 梅 章碧沁 黄银依 程奇锋 黄于鑫 徐栋杰 方青波 金周吉 沈雪银 卢圣基 张月明 沈钰婷 张 瑱 王立翔 方佳怡 韩露露 叶炯蒙 徐思妍 胡胜均 钱华飞 沈璐奇 史炜婷 万嘉杰 沈铃铃 黄展钦 卢倩倩 武雪慧 戴晨希 赵翊辰 孙 未 刘佳炜 何符腾 徐 铮 张姣姣 张奕翎 郑少英 王梦云 黄益益 葛梦宣 陈稣伊 施泉泉 鲁春芳 幼儿园(1人): 龚宇涵
上述57位同志中,招录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已执行定级工资的,转正后岗位、薪级工资和津补贴不作变动;招录前无工龄或有工龄但不足一年工龄执行试用期工资的,转正后岗位、薪级工资不变,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农村任教津贴作相应调整;城区任教,且未定级的教师,工资另行报批;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仍执行技术员工资并取消10%部分。
余姚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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