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4998301/2023-59975 | 内容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 |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2.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行业的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和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行业相关产业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5.负责审核、审批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项目,加强对经营性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物、旅游、体育活动的资质管理。 6.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研究、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与生产,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编。加强专业剧团建设,扶植、挖掘体现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品种。综合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及赛事。 7.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宏观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和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 8.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余姚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选择、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并协调全市文物的研究、发掘、保护、抢救、管理等业务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各类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及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旅游区域、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负责开展行业相关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10.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有关协会、学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 11.指导、管理全市旅游国内外市场开发和形象推广。统一组织、协调本市旅游整体形象、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旅游景区(点)、大型旅游活动的促销宣传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发各级旅游客源市场。负责全市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社会资源访问点、乡村旅游等特色旅游发展。负责全市旅游接待定点(推荐)单位的认定和管理。负责全市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推广。 12.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对全市闭路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营业性电视制作等社会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13.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全市性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出版、电影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并负责做好全市“扫黄打非”相关工作,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行业安全重大事故。 14.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弘扬、振兴工作。 15.管理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交流,加强区域间的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合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文化广电科、文物科、体育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资源开发科、市场推广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0592.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2059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64.23万元,占40.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122.00万元,占58.86%;其它收入20.00万元,占0.09%;上年结转186.25万元,占0.9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799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1.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70.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167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8.92万元、其他支出(类)455.3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60.3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0.29万元,项目支出18771.81万元。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572.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6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122.00万元,上年结转186.2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797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1.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70.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167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8.92万元、其他支出(类)455.33万元。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40.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739.63万元增加4700.5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新增公共文化中心租金、物业、水电、车位等费用、“精特亮”工程-精品线路设计及宣传推广费、河姆渡文化发现50周年纪念活动经费、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等项目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7978.97万元,占9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1.30万元,占2.99%;卫生健康支出(类)70.96万元,占0.84%;住房保障支出(类)138.92万元,占1.64%。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359.4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82万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45.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1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77万元,增长325.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重大文旅体企业安全监管专项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4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8.13万元,下降28.7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2021年全域旅游景区村庄标识牌费用和旅游节庆及百县千碗工作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1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22万元,下降40.5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余姚市文旅资源普查工作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714.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33.15万元,增长15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河姆渡文化发现50周年纪念活动经费和“精特亮”工程-精品线路设计及宣传推广费等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147.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82.00万元,增长1664.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4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四明山百公里越野挑战赛项目预算增加。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67.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3.00万元,增长37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宁波下达至该科目的体育事业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85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1.56万元,增长137.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旅游业扶持专项资金经费预算增加。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677.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93.25万元,增长291.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公共文化中心租金、物业、水电、车位等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8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退休人员实有数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2.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49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调高。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1.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25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调高。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4.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29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调高。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5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58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缴费基数调高。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8.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9.16万元,增长1323.3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对单位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算,单位其他资金或者托收专户留存的资金原则上按同资金用途冲销2022年支出的方式进行了处理,导致2022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大幅度下降。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0.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业务接待、文旅体交流及各类演出、展览活动、招商洽谈等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8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一辆公务用车保有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132.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419.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余姚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预算安排增加,且本年度新增“两山共富”红色健康线节点打造项目经费。 其他支出(类)455.33万元,占4.00%;城乡社区支出(类)11677万元,占96.0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1677.00万元,主要用于余姚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和“两山共富”红色健康线节点打造项目。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455.33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中心补助、场地设施建设等体育事业支出。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023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29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7.64万元,增长5.00%。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9.0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9.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0.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11.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12.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4.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15.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1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2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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