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科室 | 决策法律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持续推进教育现代化,投资约4000万元实施占地面积74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08平方米的黄山幼儿园新建工程,推动学前教育资源扩容提质 | 社会事务办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条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 |
2 | 不断完善全域路网体系,投资约520万元实施前溪湖环湖道路环境提升工程,对相关道路进行拓宽修复、两侧环境提升,沿湖设置部分景观节点 | 长丰自来水厂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条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 |
3 | 推动传统商贸业改造升级,投资约400万元实施万达广场特色街区提升改造工程,提升姚城金街“夜市”形象,深入挖掘网红经济、夜间经济消费潜力 | 发展服务办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条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 |
4 | 持续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农村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甬宁保补助项目,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 | 便民服务中心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条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 |
5 | 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投资约615万元实施农村保洁一体化项目,对7个行政村实施一体化保洁,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 | 环卫所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条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