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276233/2023-59494 | 内容分类: | 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农业农村局三举措不断提升禁渔护渔力度 | |
为进一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姚江及主城区公共水域实施全新的禁渔期制度。为此,市农业农村局提早谋划、多措并举,将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科学谋划实施得当。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调整禁渔区域并向省及渔业主管部门报告。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前期多次向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社会大众征求意见,形成实施方案并提交市政府专题审议,后又报请市政府制定禁渔通告并公开发布,同步做好政策解读。 二是广泛宣传深入人心。专门在《余姚日报》刊登禁渔通告,并在余姚电视台每天滚动播放6次,连续播放1个月;累计发送提示短信9.6万余条;编印、发放禁渔宣传册1500份,印刷、张贴宣传海报1000份,悬挂横幅70余条,设置江边固定告示牌10块、更新14块,设置路口临时告示牌10块。努力营造禁渔护渔的良好氛围,争取让更多人知晓并参与其中。 三是禁渔护渔全民参与。一方面专门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制度,扩大“控”的基础,提升“禁”的力度;另一方面成立由12位渔民组成的护渔队,主动作为,拓展“管”的措施,加强“护”的成效,开展24小时值班值守,增加巡河频次,确保禁渔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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