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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9489529/2023-59464 内容分类: 部门预决算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余姚市民政局
余姚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5.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负责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管理监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3.负责受理并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4.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完善社会治理方式,健全为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15.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民政局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科、社会事务福利科、社会救助科等内设机构和市地名管理服务中心、市水库移民管理指导中心、市民政执法大队、市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659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2659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67.24万元,占95.3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83.00万元,占3.69%;上年结转247.36万元,占0.93%。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26597.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45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9.92万元、其他支出(类)984.0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29.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4.98万元,项目支出25132.66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59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6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83.00万元,上年结转247.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45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9.92万元、其他支出(类)984.0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554.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5642.22万元增加9912.22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2022年通过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022年由市残疾人联合会交市民政局发放,2022年预算由残疾人联合会上报,2023年预算由民政局上报;救助资金标准调整、救助人数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400.68万元,占99.40%;卫生健康支出(类)53.84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类)99.92万元,占0.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54.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3.27万元,增长9.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07.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5.67万元,增长125.69%,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项目增多,年初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并入市民政局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1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60万元,下降39.7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18.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6.63万元,下降46.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394.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4.18万元,增长46.02%,主要原因是年初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并入市民政局年初预算,污水纳管等项目工程动工。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5.1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56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行政离退休人员费用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5.9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70万元,增长29.36%,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费用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3.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15万元,增长18.4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1.9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52万元,增长16.9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83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9.24万元,增长11.97%,主要原因是救助对象标准提高、人数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2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2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资金全部拨付乡镇、街道支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50.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7.03万元,增长270.89%,主要原因是宁波年初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并入市民政局年初预算,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乡镇、街道支付。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98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76.38万元,增长799.47%,主要原因是年初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并入市民政局年初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32.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6.78万元,增长508.16%,主要原因是年初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并入市民政局年初预算,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87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8.24万元,增长35.56%,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人数增加、标准提高。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4146.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4146.85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2022年全部拨付乡镇、街道支付。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970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3063.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564.52万元,增长104.3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拨付乡镇、街道支付。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37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23.77万元,增长83.5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救助对象标准提高、人数增加,2022年一部分资金拨付乡镇、街道支付。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19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3.84万元,增长626.3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救助对象标准提高,2022年一部分资金拨付乡镇、街道支付。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4.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6.7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93万元,增长19.2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0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76万元,下降15.67%,主要原因是事业在职人员人数减少。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3.0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8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9.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5.96万元,增长615.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对单位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算,单位其他资金或者托收专户留存的资金原则上按同资金用途冲销2022年支出的方式进行了处理,导致2022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大幅度下降。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客等招待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80万元,主要用于保有车辆,本部门车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43.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9.94万元。主要原因是宁波年初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并入市民政局年初预算;2022年部分项目资金下达到乡镇(街道)转移支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984万元,占94.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16万元,占6.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42.16万元,主要用于移民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17.00万元,主要用于移民生活补助支出。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984.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儿童、救助等各个项目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等1 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98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11.8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4.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700.6万元,项目37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9.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0.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1.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8.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眼务机构的支出。

19.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0.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1.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22.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3.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4.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6.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3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3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34.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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