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3455/2023-59165 | 内容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余姚市铁建中心 |
余姚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余编发〔2020〕21号文件精神,设立余姚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局)级,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能包含九方面:1.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关于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服务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牵头谋划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重大项目,组织开展铁路与轨道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参与制订铁路与轨道交通年度建设投资计划,配合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等工作。 3.统筹协调铁路、轨道交通工程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涉及余姚的铁路、轨道交通工程各项报批工作。 4.负责协调境内铁路、轨道交通建设与乡镇(街道)的关系,协调解决铁路、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协助铁路、轨道交通沿线建设项目单位做好同铁路与轨道交通相关部门(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 5.牵头协调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有关征收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 6.做好铁路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7.协调、督促做好境内铁路、轨道交通沿线两侧洁化、绿化、美化等“三化”工作。 8.研究铁路余姚北站等车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协调做好铁路余姚北站广场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客运秩序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工作,并负责相关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与考核。负责铁路余姚北站广场区域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等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417.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交通运输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41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7.96万元,占100.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417.96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4.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134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0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5.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64万元,项目支出914.11万元。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17.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7.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4.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134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01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7.9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344.06万元增加73.9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高,以及2022年公用经费执行数低于2023年预算数,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7.72万元,此外项目预算安排数增加46.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44万元,占2.24%;卫生健康支出(类)14.32万元,占1.00%;交通运输支出(类)1345.19万元,占94.86%;住房保障支出(类)27.01万元,占1.9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9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7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在职人员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在职人员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1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在职人员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12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在职人员调整。 5.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1345.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7.17万元,增长6.09%,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用经费执行数低于2023年预算数,导致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此外2023年项目预算安排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0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87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2022年7月住房公积金基数调高以及2022年事业在职人员调整,导致2023年住房公积金预算金额较2022年执行数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铁路轨道交通规划研究、高铁北站接待室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所属均为非行政、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3.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14.11万元,项目11个。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铁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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