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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3455/2023-59239 内容分类: 部门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日期: 2023-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财政局
余姚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市对乡镇(街道、开发区)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拟订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协调处理涉及政府采购的相关事宜。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并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政策。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全市政府投资预算和全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余姚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4457.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445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7.28万元,占98.88%;其它收入50.00万元,占1.12%。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4457.28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3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4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3.6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51.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0.62万元,项目支出875.00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407.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7.2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48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4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73.68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07.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858.8万元增加548.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增加194.1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增加27.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增加4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增加250.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488.34万元,占79.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1.95万元,占11.38%;卫生健康支出(类)143.31万元,占3.25%;住房保障支出(类)273.68万元,占6.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87.6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9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2.50%,主要原因是安排新增项目,用于委托审计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355.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7.04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镇智慧财政系统上线软件开发和其系统初始化费用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75.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1.12万元,增长30.55%,主要原因是2022年11月新招录1人,2022年9月调入人员2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38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4.10万元,增长104.41%,主要原因是一是全市会计教育及业务培训2022年初预算数80.00万元,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未正常开展,实际支出49.00万元,剩余部分已上缴财政;二是财政管理业务经费项目2022年初预算数210.00万元,因受疫情影响,房屋维修改造等项目未实施;三是财政票据(资料)费2022年初预算数60万元,因电子票据扩面使用,实际支出18.00万元,剩余部分已上缴财政,2023年度安排预算3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安排30.00万元。2023年度重新安排2022年未实施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3.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9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4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4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6.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27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调整和新增人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8.3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14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调整和新增人员。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9.5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02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和新增人员。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6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2万元,增长26.49%,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和新增人员。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5.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1万元,增长9.73%,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和新增人员。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3.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0.54万元,增长1082.71%,主要原因是2022年对单位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算,托收专户留存的公积金资金按同资金用途冲销2022年支出252.95万元。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2.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主要用于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财政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余姚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0.62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319.97万元增加10.65万元,增长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75万元,项目9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9.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23年预算公开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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