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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72724xxxx/2023-58425 | 内容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 |
2022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据《2022年度法治余姚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推动房屋征收工作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快形成。现将我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合力。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中心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抓全局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其他领导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抓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形成法治建设责任体系。二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实施,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通过学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党组带头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将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进行,严格落实《中共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确保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决策。四是强化履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二)推进法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加强对决策的评估和反馈,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中心聘请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庞金汇、刘飞锋两位律师为顾问,主要负责参与中心行政决策、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具体案件咨询、会商,草拟、修改、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论证,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今年法律顾问参与中心行政决策、行政事项会商讨论14次,并先后16次对中心房屋征收政策、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补偿决定、采购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拆迁类论证会3次,参与信息公开答复6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9件。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法性论证工作,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内容合理合法。2022年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1份(《余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并按程序报请印发执行。 (三)紧抓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堂、在岗自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加“法助共富·阳光学堂”系列线上培训5次,同时,积极参加宁波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二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我中心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2022年,我中心主动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1条。 (四)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水平。针对今年启动的25个中心城区房屋征收项目,中心开展“一项目一顾问”服务,同两家律所签订了项目委托协议,并牵头与实施单位进行对接,针对存在的困难和法律问题,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服务为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在城区四街道的多个指挥部,设置了法律咨询办公室,每个项目实行专人蹲点、轮流排班,要求在签约期间每周下指挥部时间不少于4个半天,对被征收人及一线征收工作人员口头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做到当面答复,及时回复,协助拆迁指挥部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有效解决了被征收户家庭中如房产继承、分割等内部矛盾,把矛盾化解在第一现场,受到了指挥部工作人员及被征收户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较之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不足,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对普法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仍需进一步创新。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抓好法治重点工作,确保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执政能力。持续强化新时代法治建设理论学习,把学习放在全面工作首位,年初规划了学习时间、内容,年中合理安排时间开展自我学习,年终小结学习心得。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以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政治生态等相关论述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市房屋征收工作中全面落实。通过法治学习,提高处理复杂问题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保障,明确细化职责分工。不断强化党政的主角定位,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推进法治建设的合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齐心抓的工作格局。 (三)有效建章立制,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重点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机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在决策前慎密认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扎紧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2023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房屋征收领域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优化行政决策,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 (三)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和征收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四)强化矛盾化解,继续推进“一项目一顾问”服务。针对房屋征收工作推进过程中安置主体认定难、安置利益分配难、安置产权确定难的“三难”问题,继续与相关律所合作,选派“精征收政策、精法理人情、精沟通协调”的“三精”律师,继续开展“一项目一顾问”服务活动,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各类涉征收纠纷,助力各方诚信履约,为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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