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2023年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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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切实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7日,我市直达资金预算金额合计 115015.00万元,支出金额合计112097.71万元,支出进度97.46%,其中中央直达平台下达合计103767.12万元,支出金额合计101788.79万元,支出进度98.09%;省直达平台下达合计11247.88万元,支出金额合计10308.92万元,支出进度100%。 二、直达资金政策效果 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已支出项目重点保障养老、医疗、教育、农业等重点领域,在支持做好“六稳”、“六保”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中央直达资金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83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综合补贴资金转入社保风险金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638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增值税留抵退税、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7280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教育支出7244.01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农业生产、农田建设、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605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医疗救助等补助资金5933万元;困难群众、残疾人事业发展、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支出4643.11万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3102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22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中央财政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普惠金融发展资金1000万元。省直达平台预算安排安排医疗服务保障、医疗救助等补助资金453.88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2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439万元;中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7720万元。 直达资金惠企业利民政策效果明显:截至12月17日,支持保就业方面,已支付2455.61万元帮助20310位灵活就业人员,支持27家企业就业补助工作。保基本民生方面,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6388万元,惠及137589人参保居民;支付968.95万元用于1678位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5992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补助支出2867.63万元,分别用于优抚对象死亡抚恤、残疾抚恤、在乡复退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共计惠及25614人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1363万元,用于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孤儿、救助站管理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支出69万元惠及429人,为优抚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308万元,用于8105人计划生育奖扶特扶补助;残疾人就业发展补助资金106.88万元,为147位残疾人康复提供帮助;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57万元,惠及1226人。支持保市场主体方面,支付普惠金融专项基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实体经济能力。支持保基层运转方面,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830万元,支付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72799.62万元。支持保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支付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3145万元,用于55295户、311256.4亩的耕地保护,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三、直达资金使用和监控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我局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各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相关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不断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支付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疑点和违规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落实好财政局内部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帐目清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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