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40X/2023-80103 | 内容分类: | 项目投资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三七市镇 |
三七市镇胜利村后宅农田进出渠道新建工程 | |||||||||||||||||||||||||||||||||||||||||||||||||||||||||||||||||||||||||||||||||||||||||||||||||||||||||||||||||||||||||||||||||||||||||||||||||||||||||||||||||||||||||||||||||||||||||||||||||||||||||||||||||||||||||||||||||||||||||||||||||||||||||||||||||||||||||||||||||||||||||||||||||||||||||||||||||||||||||||||||||||||||||||||||||||||||||||||||||||||||||||||||||||||||||||||||||||||||||||||||||||||||||||||||||||||||||||||||||||||||||||||||||||||||||||||||||||||||||||||||||||||||||||||||||||||||||||||||||||||||||||||||||||||||||||||||||||||||||||||||||||||||||||||||||||||||||||||||||||||||||||||||||||||||||||||||||||||||||||||||||||||||||||||||||||||||||||||||||||||||||||||||||||||||||||||||||||||||||||||||||||||||||||||||||||||||||||||||||||||||||||||||||||||||||||||||||||||||||||||||||||||||||||||||||||||||||||||||||||||||||||||||||||||||||||||||||||||||||||||||||||||||||||||||||||||||||||||||||||||||||||||||||||||||||||||||||||||||||||||||||||||||||||||||||||||||||||||||||||||||
第一章 发包公告 三七市镇胜利村后宅农田进出渠道新建工程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三七市镇胜利村后宅农田进出渠道新建工程,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业主为余姚市三七市镇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为余姚市三七市镇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发包控制价约28万元,建设地点:余姚市三七市镇。 2.2发包范围:0.3m宽进水渠一(新建)150米、0.5m宽渠道三(重建)215米、道路拼宽150米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同工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人员伤亡。 3. 竞包人资格要求(一)竞包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发包□接受/☑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水利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3.5至竞包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竞包,请自行回避: ①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及个人; ②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竞包前二年至发包结果候选人公示结束时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具体按甬水建[2007]22号文和甬水建[2007]44号文认定); ③未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的“水利工程建设主体信息登记” 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栏目登记的单位、拟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④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 发包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9月27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姚易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http://jy.yy.gov.cn/xe/index)” 自行下载发包文件及其附件。未下载发包文件的竞包人,其竞包将被拒绝; 4.2发 包 文 件 下 载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详 见 (http://ggzy.zwb.ningbo.gov.cn/yuyao//czsc/8759343.jhtml)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余姚)—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中的《姚易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竞包人) 操作手册》; 4.3竞包人应于竞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用于电子竞包文件的制作。目前已与系统对接CA锁有:①杭州天谷:登录余姚招投标项目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咨询电话:400-0878-198;②宁波天威:咨询电话0574-87304500、87187575。 4.4 竞包人自备计价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工具软件,目前已开发好标准接口,并通过标准接口的计价软件如下:
5. 竞包文件的递交5.1 竞包文件的形式:电子竞包文件;竞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30时; 5.2竞包文件递交方式:竞包人应当在竞包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 姚 易 招 小 额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系 统 ”(http://jy.yy.gov.cn/xe/index)递交电子竞包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已加密电子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媒介: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余姚)上发布。 7. 联系方式发 包 人:余姚市三七市镇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王主任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余马路77号(新晶大厦四楼) 联 系 人:许工 联系方式:1*******2 第二章 竞包人须知竞包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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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构成 | 评审得分=商务分×100%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的确定:评审基准价=278344×[1-(A+B)%]。 注:①A=(A1+A2)/2,B=(B1+B2)/2,A值、B值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评审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②A1、A2、B1、B2为发包人代表现场抽取值; ③A1、A2值分别在8.0、8.1、8.2、8.3、8.4、8.5、8.6、8.7、8.8、8.9、9.0相同数字中随机抽取,B1、B2值分别在0、0.1、0.2、0.3、0.4、0.5、0.6、0.7、0.8、0.9、1,相同数字中随机抽取。 评审基准价除计算差错外,在整个发包过程中保持不变。 |
竞包报价得分 | 竞包报价=竞包函大写人民币报价。 竞包报价得分的计算办法: (1)如果竞包人的竞包报价>评审基准价,则竞包报价得分=100-(竞包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2; (2)如果竞包人的竞包报价≤评审基准价,则竞包报价得分=100+(竞包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1。 注:竞包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及格式引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版)第四章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通用条款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而专用条款未提及的内容,均按《技术规范》中的约定执行。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相人员
1.1.2.2 招标人:余姚市三七市镇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
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
1.1.2.6 监理人: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表中确定的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永久建筑物。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履行本章第19.2款约定,包括根据本章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1.1.6 其他
1.1.6.2 完工验收: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招投标文件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余姚市三七市镇胜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招标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 招标人提供的用地范围为:为工程征地范围图之内。
2.3.3 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 。
2.8 其他义务
(1) 在施工图示范围内涉及政策处理的事务由招标人负责办理。
(2) 在施工图示范围外,承包人需用土地等涉及政策处理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招标人可以协助。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招标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招标人批准的权利范围:
(1)按本章第4.3条规定,批准工程分包。
(2)按本章第11.3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本章第15.6款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时作出变更决定;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1)对相邻标段建设内容的衔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监理人的协调处理。
(2)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各类检查、审计、稽查及领导视察、考察等,承包人应当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包括效果图制作及宣传图册等)、汇报工作等,项目区及对外连接道路的平整、清扫、洒水、道路积水(雪)清除等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审计、稽查、上级专项检查、领导视察等工作,并应当无条件及时按照相关要求、意见进行整改、落实,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承包人应按《余姚市建设领域务工人员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余防欠办[2018]4号)和《余姚市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余防欠办[2018]5号)相关要求进行用工实名管理,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设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由银行为该项目的务工人员代发工资,该账户受招标人监管,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项目实施期间有新文件发布的,执行最新文件。
(4)在施工图示范围外(即施工红线界线外),承包人需要用地(不限于场外道路、临时用地、堆场等)涉及政策处理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5)承包人应和当地政府沟通自行选择用地(不限于场外道路、临时用地、堆场等),用地的借地费用(包括青苗补偿费、完工后清理及复耕费、政府行政审批等所需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在完工验收前,承包人须提供当地政府出具的临时用地已完成清理及复耕等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支付该费用。
4.2履约担保
4.2.1 履约担保证件
(1)承包人担保证件
1)履约担保:承包人的履约担保证件采用实时清算的转帐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形式(不得背书,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出具的银行汇票、电汇或转帐支票及现金拒收),必须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内,其金额为合同价(扣除预留金价格,下同)的2%。履约保证金将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并扣除违约金,如有)无息退还。
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证件
本款中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证件采用实时清算的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其金额为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价格,下同)的 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将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并扣除违约金,如有)无息退还。
4.2.2 本项目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有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否则,按以下标准扣除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有转包行为的,扣除其100%的履约保证金.有违法分包行为的,扣除其 50%的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及额度时,承包人应予以及时补足。
4.3 分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如下:
(1)工程项目: / 。
(2)工作内容: / 。
(3)分包金额限额: / 。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 。
4.5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本章4.5.5款补充:
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 5 万元。
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 2 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 15 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本章4.6.3款补充:
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 5 万元。
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本款补充: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 5 万元的违约金外,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招标人、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承包人的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人员擅自调换每一人次需支付违约金 5 万元。违约金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注 |
/ |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 工程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注 |
/ |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 施工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设备状况 | 数量 | 移交地点 | 计划移交日期 | 备注 |
/ |
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大修时间
(2)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 。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施工期间,公路的使用权,由承包人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承包人在使用公路期间,应做好路面清扫、交通安全管理、维护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施工所需的施工范围内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招标人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内,招标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14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招标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招标人提供 /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度汛方案等 ,其中 / 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本款增加:承包人应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包括土方外运、材料运输等交通安全),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并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和路面保洁人员,按规定实施道路管理和路面清洁工作,以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上述人员承包人应按规定为其办理安全保险手续并承担保险缴费,施工场地承包人要按照规定做好警示标志。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实现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每发生一次死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分别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按有关安全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每发生一次死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9.3治安保卫
9.3.1承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9.3.2 招标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3.3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招标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补充以下条款:
9.3.4对无故阻挠施工的个人行为,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且不作为影响工期的因素,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9.7 文明工地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达到合格标准。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承包方须对安全文明施工编制专项方案,并报监理审核、业主同意;安全施工费的使用须符合《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最高支付至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施工费的报价额度。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1 开工
第11.1.1条款 修改为“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1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招标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开工,否则每延迟一天扣除违约金10000元”。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100mm的雨日超过2天。
(2)风速大于14 m/s的 12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 40 ℃的高温大于 5天。
(4)日气温低于 -5 ℃的严寒大于 5 天。
(5)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逾期完工违约金表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违约金(元/天) |
1 | 全部工程 | 开工龄发出后40日历天完工 | 2000 |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2 %。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提前完工不作奖励。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招标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情形。
12.2 招标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招标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7 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合格标准。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 。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为 / 。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条替换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本工程所有工程施工措施项目以项为单位的一次性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有另行特别约定的除外)。由于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施工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发生变化,措施项目费用也不作调整。
工程量的调整: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a、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或数量有误;
b、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或数量增减;
c、经招标人、设计、监理共同确认的联系单;
(2)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竣工图纸、变更联系单、会议纪要等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经监理造价人员审核,并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工程师审定确认。
工程变更按《余姚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余政发[2015]50号)(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新的文件发布的,按最新文件执行)文件办妥变更手续。
(6)凡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按本章15.4.3款的原则提出合适的变更单价,并需经监理人审核。
工程结算造价根据国家政策税率调整作相应调整,具体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结算中有关税率计算事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2019〕2号)执行。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 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则该新增或变更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原则提出变更单价,监理人审核,招标人同意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
(1)人工预算单价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人工预算单价。
(2)材料预算价格依次参考顺序:①《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余姚市信息价;②余姚市信息价没有的采用宁波市区信息价;③同期省造价信息;④无信息价材料由承包人经询价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平均价计。
(3)机械台班单价按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和有关规定计算。
(4)定额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如浙江省水利工程定额不能满足计价,可采用水利部颁布水利定额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的定额含量计价。
(5)取费费率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取费标准按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各项弹性区间费率取中间值。采用一般计税法,税金按增值税税率9%计取。
(6)上述单价按以下计算的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
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暂定价)/(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lO0%。
(7)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
C.暂定价的结算办法:
1)暂定含税单价的项目,可直接套用定额的按新增项目单价执行;不能套用定额的经监理、招标人审定单价并签证,在结算时进行补差调整;该项结算补差金额=按规定计量的工程量×(业主签证含税单价-暂定含税单价),以上单价均含税,该部分补差金额不下浮。
2)暂定的保险费按实结算。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 。
15.8 暂估价
15.8.1 (1)招标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招标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
(2)招标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系: /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不调整。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 %,分 /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问招标人提交了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招标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招标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3)第三次预付款……
……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 %时全部扣清。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 。
17.3 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结算审核款的98.5%,1.5%的余款待工程初验合格满一年且复验合格后付清。
注:以上款项均不计息。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额度及质量保证金总额见本章第17.3.3(1)目。
补充:质量保证金采用扣除等额工程款。
17.5 竣工结算(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5 份。
17.6 最终结清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5 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
18 工程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项目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条件为:按现行的验收规程规范规定,验收程序为:按现行的验收规程规范规定。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 本工程由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其余由招标人主持。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
18.7 竣工验收
18.7.3 本工程 不需要 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
18.9 试运行
18.9.1 试运行的组织: / ;费用承担: /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1 年。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承包人代办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保险费以暂定价形式包含在预算内,具体按实结算。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承包人应投保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所需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向余姚市属地保险机构投保。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 7 天内提交;
保险条件: /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招标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2 友好解决
补充: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第三方或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4.3 争议评审
24.3.7 补充:招标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可请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5 合同条款补充
1、本合同的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本工程所有工程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施工措施项目按总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发生变化,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措施项目费用也不作调整。
2、工程结算送审时承包人应该提供竣工图纸电子文档。
3、承包人场内的运输必须四方车或者吨位更小的车辆,否则后果自行负责。
4、承包人不能因政策处理等原因提出索赔。
5、工程施工用水、用电、临时场地、临时道路、均有承包方自行解决。
6、本工程砂石料一律不得外运,如被执法部门查获或有群众举报并经相关部门核实的,每发现一次扣款10000元,罚款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后不足部分再从工程款金额中扣除。
7、发、承包人双方应共同承诺,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发包竞包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会存在与发包竞包文件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条款,如果存在着任何与此类相违背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约束力或法律的效力。合同双方今后也不会签订任何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其他协议或补充合同。如果签订着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其他协议或补充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约束力或法律的效力。
8、竞包人在竞包过程中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材料搬运费,工程结算时不再另计。
9、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项目名称) (包段名称)的竞包。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选通知书;
(2) 竞包函及竞包函附录;
(3) 专用合同条款;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 图纸;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
5.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日历天。
9.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贰 份,合同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
工程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申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问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八条 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
附件三: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利安全隐患。
第二条 乙方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五)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侍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九)所有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生失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承包人施工范围进行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为:
(1)水利工程为1年;
(2)桥梁等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其他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有相关规定的为1年。
质量保修期从初验合格日起开始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从初验合格日起开始计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立即向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保修期内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以致于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被没收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另还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1)工程量清单编制须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1. 投标报价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3.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6.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8.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9. 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
10.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11.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
1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3.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14.单价计算表(含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2)招标(发包)控制价编制应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颁布的计价政策性文件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
(3)发包人在发包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竞包)限价,防止竞包人围标抬价。最高投标(竞包)限价即为招标(发包)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4)为防止竞包人恶意低价竞标,发包人可以在发包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
(5)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
(6)竞包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相应报价。
一、编制依据
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
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
3、《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年)》
4、《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2年)。
5、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竞包报价中建筑安装工程量的1.1%
6、业主提供的施工图。
7、材料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9月余姚价)并结合当地市场价综合取定,无价材料按供货商问询价。
二、编制说明
1、本工程混凝土按自拌;
2、本工程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二次运输费,二次运输费不得另行计算;
3、土方开挖人工、机械综合考虑。土方场内综合。
第六章 图纸
(详见附件)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部分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部分。
其他补充内容:/。
二、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2.1、现场自然条件
(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自行了解,地质资料可到业主处查询。
2.2、现场施工条件
(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2.3、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1.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分布发的涉及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验收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质量评定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三、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说明:本节内容只需列出规范、标准、规程等的名称、编号等内容。本节由发包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 机械设备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定额功率 (KW) | 计划进场 时间 |
注:表格中列具的机械设备是发包人要求的最低配置,竞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表格中未列但施工中需要的其他机械设备由竞包人自行补充填写。
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前附表 3.5 配备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前附表 3.5 配备 |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前附表 3.5 配备 | ≥ 1 名 |
4 | …… | |||
注:表格中列具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发包人要求的最低配置,竞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需增加的人员由竞包人自行补充填写。
第八章 竞包文件格式
封面(资格审查)
施工发包
竞 包 文 件
竞包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
竞 包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竞包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
注:本身份证明应由竞包人单位盖章。
竞包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竞包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竞包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竞包、开启竞包文件、询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竞包人加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竞 包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竞包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3.竞包保证金收执证明
此处复印: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注:竞包人采用网上转账、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竞包保证金的须递交该项资料,采用保险保单和担保保函方式的可以不提供。
4.竞包人基本情况表
竞包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技术人员数量 | ||||||
经营范围 | 各类注册人员 | ||||||
竞包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竞包人应根据竞包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工作年限 | 从事施工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本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岗位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注:专职安全员岗位人员竞包人应根据竞包人须知前附表第3.1中第(一)项和第3.5中第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表应按第七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进行配备。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表
序号 | 机械设备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定额功率 (KW) | 计划进场 时间 |
填表说明:竞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表格中未列但施工中需要的其他机械设备由竞包人自己补充填写。竞包人配备的机械设备不得低于发包人要求的最低配置。
8.诚信经营承诺书
致 (发包人):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 发包文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余姚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参加本工程竞包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竞包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如竞包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否决竞包处理,竞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选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选资格,竞包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我公司无串通行为。如存在与其他竞包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网卡MAC地址(如有)、硬盘序列号(Optane_0000、0100_0000_0000_0000序列号除外)相同或者互联网接入IP地址、投标软件锁、预算软件锁相同的情形,同意作否决竞包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我公司的竞包报价是由竞包人或我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如存在不符的情形,同意作否决竞包处理或取消中选资格;
4、我公司无恶意报价行为。如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包行为,同意作否决竞包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行为。如被认定存在上述情形的,同意作否决竞包处理;如中选之后被查实,同意取消中选资格;
6、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竞包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如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职位的,中选后从其他项目中撤离职位,否则同意取消中选资格;如我公司在本项目及其他工程中同时被确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我公司将积极配合发包人解决,包括同意取消中选资格;
7、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C证)。如被认定不具备上述证书的,同意作否决竞包处理或取消中选资格;
8、如我方中选,在可以自主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情况下,我公司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并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
竞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封面(商务标)
施工发包
竞 包 文 件
竞包文件内容: (商务标)
竞 包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竞包函
致: (发包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发包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竞包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 。
2、我方的竞包文件的各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竞包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发包文件规定的竞包有效期内不撤销竞包文件。
4、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
(1)所递交的竞包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2)不存在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若有违背上述声明,我单位将被取消中选资格,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其他补充说明) 。
竞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2.竞包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竞包人承诺 |
1 | 工期 | 1.1.4.3 | 40日历天 | |
2 | 缺陷责任期 | 1.1.4.4 | 12个月 | |
3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签约合同价的 2% | |
4 | 分包 | 3.5.2 | 见分包项目 情况表 | |
5 | 质量标准 | 5.1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评定 标准 | |
6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2000元/天 | |
7 | 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 | 7.5.2 | 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2 % | |
8 | 工程进度款支付 | 12.4 | 见合同专用条款 | |
9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5.3.1 | 见合同专用条款 | |
…… | …… | |||
竞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竞包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按计价软件格式)
具体为:
1. 投标报价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3. 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6.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8.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9. 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
10.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11.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
1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3.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14.单价计算表(含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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