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最新专题 >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 > 政策速递
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1- 03 09: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23日

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加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推动“弱有众扶”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优质化,让每一个生活在余姚的困难群众享受有质量、有温度、有尊严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总方针,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1+8+X”大救助体系建设,高标准建成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智慧有感的“弱有众扶”县域标杆,让困难群众享有更稳定的收入、更优质的服务、更均等的发展机会,为余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固本强基。

二、总体目标

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按照“大救助要进入大数据”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智慧救助水平,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到2027年,新型“1+8+X”大救助体系稳定成熟,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灾等专项制度帮扶水平持续加大;社会救助等保障标准稳步提升,全市年低保年标准达1.7万元以上,跻身全国第一方阵;高水平达成一个助联体创建、三大模式转变、三化服务制度创新、五大长效机制建设的“1335”目标任务,率先建成“弱有众扶”事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市。

——织密兜好“弱”的保障网。在兜牢老、幼、病、残等困难弱势群体基础上,推动社会救助向兜住兜准兜好转变,逐步降低社会救助准入门槛;推动社会救助向常住人口转变,将困难发生在我市的外来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充分运用大数据画像技术,从家庭结构、收入、支出、财产、救助情况、发展潜力六大维度对困难群众进行精准画像、分类管理、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

——规范创建“有”的助联体。全面推进助联体品牌建设,推动硬件、机制和规范化实体运行全面提升,推广“物质+服务”国家试点成果,高效统筹和链接资源,实现救助帮扶资源和困难群众需求精准对接,依托三级助联体平台形成社会救助长效帮扶机制。

——集聚融合“众”的帮扶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系统集成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帮扶资源,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以数字技术为依托推动社会救助集成化、清单化、标准化,汇聚各方力量形成“整体智治、多元参与、多跨协同”的共治机制。

——切实提升“扶”的获得感。聚焦困难群众所急所盼和内生动力,实现困难群众精准保障和潜力激发,形成“扶贫与扶智、输血和造血”双向发力。以帮扶实效为导向,建立完善多维度评价体系,确保社会救助帮扶实效最大化。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五年指标

类别

指标体系

年度指标

责任单位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1众扶平台

1.余姚市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实现实体化运作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市民

政局

2.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

16

17

18

>18

>18

3.根据救助对象授权,救助部门委托,提供个人所得税信息查询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税务局

4.根据救助对象授权,救助部门委托,提供银行存款信息查询率

100%

100%

100%

100%

100%

人行余姚

支行

8大类社会救助

5.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14700

15400

16000

16500

17000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6.余姚救助站建设标准达到三级及以上

达成

达成

达成

达成

达成

市民

政局

7.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

100%

100%

100%

100%

100%

8.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救助对象就业帮扶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人

社局

9.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82%  

83% 

85%

87% 

90%

市医疗

保障局

10.重点救助对象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救助比例

66%

68%

70%

70%

70%

11.全流程网上疾病应急救助申请办理比例

10%

40%

80%

85%

90%

市卫健局

12.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教育局

13.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住房保障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住建局

14.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5.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GDP比例

﹤0.9%

﹤0.9%

﹤0.9%

﹤0.9%

﹤0.9%

市应急管理局

16.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

74%

82%

90%

95%

100%

17.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12%

10%

10%

10%

10%

市农业农村

18.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援助标准(低保金+生活补助)

16170

16940

17600

18150 

18700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X项社会力量参与

19.慈善组织累计数量

18

24

30

35

40

市民政局

20.实施“善居工程”户数

60

60

60

60

60

21.在档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总工会

22.在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完成率

80%

82%

85%

87%

90%

23.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残联

24.有就业意愿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

100%

100%

100%

100%

100%

25.人道公益项目数量

3

3

3

3

3

市红十字会

26.辖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的比例

50%

50%

50%

50%

50%

宁波银保监局

27.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优惠电价政策享受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市电力

公司

三、重点任务

从一个助联体创建、一个保障标准提升、六大专项行动、携手弱势群众、多元帮扶力量参与、五大长效机制和因病致贫预防机制共7个方面确定主攻方向,聚焦27项指标要求,不断做深做细做精做优,率先建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满足、公共服务优享、急难愁盼有助、社会融入友好”可感知图景。

(一)标准化推进三级助联体建设。加快社会救助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合作机制创新,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托浙江省大救助系统,横向联动各类社会救助帮扶力量,纵向贯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搭建救助服务网络(中心、站、点),不断丰富服务项目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社会救助需求线上智能、服务线下送达,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提供即时、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到2027年,高标准规范化达成三级助联体100%实体化运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稳步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科学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增长机制,且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联动调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倍执行;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快、活、准、专”的专属功能,实现急难救助覆盖全市人群。到202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1.7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

(三)深化专项救助帮扶解困功能。深入推进就业救助“贴心帮扶”、医疗救助“暖心关爱”、教育救助“助学添翼”、住房救助“善居工程”、救灾救助“救急送暖”、慈善领域“共富同行”六大行动。切实提高专项救助的覆盖面、精准性和综合保障水平。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巩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困难群众参保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

(四)强化弱势群体救助帮扶措施。完善政策,拓展渠道,进一步加大困难残疾人、困难退役军人、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帮扶。全面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实现公益性残疾人托养机构全覆盖,落实困难退役军人生活援助,加强在档困难职工帮扶。到2027年“残疾人之家”覆盖率达到100%,在档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覆盖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五)构建多元参与救助帮扶格局。积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有效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修订出台《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制定实施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聚焦“一老一小一残”开展帮扶,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深化“人人慈善标杆区”建设,积极鼓励慈善捐赠,加速推动慈善信托发展,探索股权、不动产、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发挥慈善基地作用,培育多元慈善组织,健全四级慈善网络,实现救助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建成推广慈善募捐及慈善项目管理服务数字平台,推动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精准有效对接,引导慈善资源合理流动。到2027年全市经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40家,慈善信托规模力争突破1000万元,5年间社会捐赠年平均额达到1亿元,累计实施“善居工程”200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

(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五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困难群体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当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负增长时,社会救助标准维持不变,不做相应调减。健全探访关爱机制,落实救助对象、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的探访关爱机制,实现救助帮扶及时有效。健全诚信评价机制,加强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和诚信教育,实现失信惩戒、守信奖励。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尽职标准和免责条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到2027年,社会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七)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实现因病致贫返贫防范机制全面重塑,精准识别因病陷困人员,降低困难群众医疗成本,稳步调高医疗救助限额和救助比例,逐步扩大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实现巩固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两个100%。到2027年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设立余姚市“弱有众扶”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指导、组织综合考评等,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改应用组和项目推进组,具体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修订完善指标清单、数字化应用建设、保障数据支撑、项目进度、信息宣传、督查指导等。各乡镇(街道)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有效落实。

(二)强化数字化支撑。依托“弱有众扶”信息系统,开展低收入对象风险预警监测处置,持续扩展“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事项,进一步丰富本地特色幸福清单,利用大数据画像技术,形成数字算力,实现智慧救助全省先行先试。

(三)强化考评督导。市“弱有众扶”专班定期召开例会,适时召开工作专题会,调度各项主要指标,对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监测跟踪。加强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激励与考核评估,鼓励创新实践,树立典型示范。加强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营造“弱有众扶”良好氛围。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