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病有良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 |||||||||||||||||||||||||||||||||||||||||||||||||||||||||||||||||||||||||||||||||||||||||||||||||||||||||||||||||||||||||||||
| |||||||||||||||||||||||||||||||||||||||||||||||||||||||||||||||||||||||||||||||||||||||||||||||||||||||||||||||||||||||||||||
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病有良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23日 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病有良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余姚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加快推动我市“病有良医”公共服务优享,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和《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病有良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要求,深化健康余姚建设,加快建设卫生健康现代化,着力完善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推动人人享有高水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主要目标。 ——城乡居民更健康。人均预期寿命达82.9岁以上,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3%以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44%,主要健康发展指标全宁波领先、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健康服务更普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制度有效落实,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应用,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5%以上。 ——服务体系更健全。医疗资源配置合理有序,优质医疗资源充裕均衡,基本建立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医防协同、中西医并重的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1.8%以上。 ——医疗保障更有力。建设高质量医疗保障体系,深化医保领域集成改革,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本成熟定型,参与宁波全国医保经办最便捷城市建设,全市人民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职工和城乡居民分别达到85%、70%以上。 ——全民健身更普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普惠共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3m以上,建成体育“一场两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4.7%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4.7%以上,基本形成全覆盖、均等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病有良医”指标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医学高峰”。高标准推进市级医院提档升级工作,全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甲”综合医院,不断巩固市妇幼保健院与市中医医院“三乙”专科医院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市第四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创建工作。抓好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培育一批在全省同级排上号、叫得响的特色诊疗技术和病种。深化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创建,加快打造中医药强市。到2027年,力争新增三级甲等医院1家,二级甲等医院1家,力争省市共建学科数量实现零的突破,省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宁波市医学重点(扶植)学科数量达10个以上,市域外转病人比例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人才驱动创新。强化县域医共体“龙头”引领带动作用。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进村卫生室“三优三提”改造建设工程,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深化县域“智慧急救”建设,加强区域急诊急救信息共享互联,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到2027年,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1.8%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三)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构建共富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持续迭代优化产品设计,稳步提高投保率。打造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优化完善“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持续推进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医疗机构扩面工作,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报销范围。对存量未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摸,应开尽开;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同步申请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到2027年,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投保率达70%以上,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达到78%。(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深化医保领域集成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规范,推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扩大住院DRGs支付同病同价病组和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全面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单颗常规种植医疗服务费用降至不超过4500元每颗的新区间,同时保留我市现有的口腔种植牙政策,降低口腔种植医疗费用。到2027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7%以上,同病同价病组达到120个,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开,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和医用耗材种类分别达到650个和24类。(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五)优化数字健康服务。推广普及“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医保等服务,构建线上预约、在线诊疗、线下护理、药品配送、医保结算等全流程闭环服务,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社会参与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运行机制。推进“救在余姚”等数字化应用。坚持以数字技术赋能基层,依托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造县域数字医共体。到2027年,互联网医疗服务量占医院门诊量达10%以上,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100万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 (六)强化全民健康促进。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适时优化体检项目。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全周期管理,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等筛查。优化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有序推进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落实“一老一小”明眸皓齿工程,大力推进近视防控圈建设,加强适龄儿童口腔健康检查。普及老年人眼健康筛查,建立眼健康档案。推进残疾预防工作。2023年—2027年,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年度目标任务数,累计完成78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七)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合理布局百姓健身房、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农村全民健身广场等多类型体育健身设施,大力推动体育公园、环浙步道和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公共体育中心“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到2027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3㎡,建成体育“一场两馆”,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资规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同。市卫生健康局加强“病有良医”公共服务优享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市医保局、市体育局及其他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负责、推动落实,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化项目推进。以省市确定的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快完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优化提升健康服务能力。聚焦“病有良医”领域重大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实现建设进度要求和年度投资计划。 (三)强化监测评价。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目标,分解任务举措,加强定量监测和定性评价,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完善信息数据共享,实现数字化展示。根据需要,适时进行“病有良医”部门会商,研究讨论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对策。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病有良医”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民众参与度。各单位要创新做法,及时总结亮点经验,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范式,市级成员单位加强指导、凝炼提升、全市推广。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力度,为“病有良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