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长安小学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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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长安小学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长安小学西墙,南至长安路,西至二高路,北至二高村村民住宅(具体以长安小学扩建工程规划红线图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1650平方米。 特此公告。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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