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3420/2023-79135 | 内容分类: | 行政复议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司法局 |
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送达公告 | |
甬余政复(2023)175号 | |
黄松宝: 申请人李文岚对被申请人余姚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9月11日依法受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本案审理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10日。因用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余姚市行政复议局办公室(余姚市学弄100号余姚市司法局403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余姚市行政复议局 2023年11月1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