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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教督办〔2022〕12号 关于公布2022年全市三级幼儿园复核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1- 09 09: 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教育局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2020 年修订)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等级(星级)幼儿园评定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甬教督〔2022〕10号)的要求,余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市 2016年9月至 2017年10月期间评定的三级幼儿园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情况通报如下:

本轮三级复核共 5所幼儿园,在幼儿园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于 11月对 5 所幼儿园进行了实地评估。根据<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 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 号),对照各幼儿园指标达成与整改情况,认定 5 所幼儿园通过(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三级幼儿园复核通过名单

         

 

 

 

余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余姚市教育局

                                      2023年1月4日

 

红头余政教督办〔2022〕12号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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