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19/2023-57843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科技 | 发布日期: | 2023-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科技局 |
关于开展2022年度余姚市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余姚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精神,对余姚市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度工作开展考核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认定为余姚市级及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考核重点 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主要从可持续发展、工作绩效、企业培育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内容见《余姚市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估表》(见附件2)。 三、程序 1.研发机构自评。请各新型研发机构对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填妥《余姚市新型研发机构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余姚市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估表》的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考核申报材料、自评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各一份)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考核。市科技局对新型研发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查看。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按照《余姚市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估表》的评分细则要求进行逐项赋分,赋分情况反馈给考核对象后,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与运用 得分90(含)分以上为优秀;80(含)分-90分为良好;60(含)分-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考核评估为优秀、良好的新型研发机构,分别按上年度研发投入额的4%、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整改,经整改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五、受理时间 截止2月17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柳瑜 电 话:0574-62723261; 邮 箱:287662748@qq.com; 地 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2层2219室。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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