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 09- 26 11: 21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
索引号 | 00297276X/2022-80406 | ||
组配分类 | 其他项目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科室、乡镇(街道)教辅室、义务段学校: 为贯彻落实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要求,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惠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7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 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53号)和《余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2学年新确立“融合型、共建型”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15对32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教育局教共体建设领导工作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义务段教共体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谋划、布局,领导和指导各义务段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组 长:王胜战 副组长:鲁岳彪、吴 文、魏代明、孙青苗、张文表、许孟烈 成 员:教育局各科室科长、各相关乡镇(街道)教辅室主任、各相关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孙申乔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2022学年新增“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任务 1.融合型教共体。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研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 2.共建型教共体。由一所城镇支援校牵头,各受援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自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四、工作要求 1.规范完善,统筹安排 总结梳理当前教共体建设的经验,分析当前教共体建设的优势和不足,遴选适合教共体建设条件的核心校或校区。完善教共体建设的相关政策。 2.成立机构,建章立制 各教共体成立理事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核心校校长担任理事长,其他成员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理事长负责指导教共体内各项制度的制定,组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校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合作实施方案以及教师培训交流、教学管理、质量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3.实施推进,精细管理 各校区认真执行教共体内各项工作制度,依据学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严格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努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取得新成效。 4.跟踪调研,评估指导 市教育局对教共体建设进行调研,完善教共体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教共体建设深入发展。 5.提炼经验,总结推广 加强过程评估,发挥诊断功能。组织教共体建设总结推进会,分享典型经验,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不断完善教共体建设配套政策,促进教共体整合纳新,不断扩大教共体建设覆盖面。 附件1:2022学年新增教育共同体名单 附件2:余姚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协议书(样张) 附件3: 余姚市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任务清单 余姚市教育局 2022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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