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0405364/2022-71885 | 内容分类: | 预警应对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马渚镇 |
马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刻吸取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17”较大中毒事故教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4月17日8时10分许,余姚市临山镇余姚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内一外包车间发生中毒事故,目前事故造成3死3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制定《马渚镇深刻吸取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17”较大中毒事故教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渚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马渚镇深刻吸取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17”较大中毒事故教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事故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效降低工业企业事故风险,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环保设施(环保吸收塔)企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整治重点 5个重点领域:有重点环保设施工业企业,“厂中厂”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易燃易爆易火灾企业。 二、重点内容 (一)淘汰落后工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要重点排查重点环保设施新建、改建是否经过环保部门“三同时”审查,增设环保设备设施过程是否考虑环保与安全生产关系,相关问题隐患是否彻底整改;要重点排查治理电镀(含铝氧化)企业在酸洗过程中执行《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规范》(DB3302T1124-2021)的情况,是否违规使用硫化钠等含硫处理剂处理工业废气。 (二)突出“厂中厂”安全风险,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排查企业是否落实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是否严格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各方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存在“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等情况。 (三)全面落实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评价评估和隐患动态清零。重点排查涉危企业是否完成安全评价、评估,是否完成安评报告提出的隐患整改等内容,8月底前实现我镇涉危企业安全评价评估和隐患闭环整改“双清零”的工作目标。 (四)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要针对冶金、有色、建材、纺织、机械、轻工等工业企业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存在的“有限空间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有限空间辨识不精准、不全面,监管有盲区漏洞;盲目施救致事故扩大;制度不健全、审批不落实、外包作业失管;生产工业落后、本质安全薄弱”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在6月底之前督促企业完成落实人员培训、应急演练、100%设置警示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成对设施标准化改造并将上述整改情况上传至“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 (五)全面整治易燃易爆企业。各有关办线所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消防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针对涉爆粉尘、喷涂、纺织印染企业、海绵生产建工类企业、竹木加工类企业、小家电制造类企业,工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开展防范火灾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厂中厂”及新领域安全风险(LNG等),落实严密防控措施,补强新领域新业态安全薄弱环节,严防盲区漏洞。要督促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企业违章搭建导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车通道及防火间距被占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及安全设备设施严重缺陷等突出隐患问题。具体排查整治内容详见附件1《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排查表》。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动员,细化方案(4月22日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至辖区内电镀(含铝氧化)、有重点环保设施和使用危化品的企业,督促相关企业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 (二)全面排查,消除盲区(4月23日至5月31日)。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针对辖区内有酸洗工艺的电镀(含铝氧化)企业及重点环保设施企业(企业清单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提供),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和专项整治活动。各地要结合《转发浙江省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浙江省工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方案》(甬消安委办〔2022〕14号)开展“厂中厂”、危化品使用企业排查整治。 (三)突出整改,根治隐患(5月1日至8月31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强化立查立改,闭环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逐一注明整改时限,8月底前所有隐患要“清零”。要严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对生产及环保处理设备设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四)强化监督,严格执法(5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在深化企业安全技术帮扶的同时,要加强重点领域联合执法,要联合开展常态化多轮次的督查检查。对淘汰落后工艺要严格取缔。对漠视风险、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企业,加大事故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依法查办一批安全生产事故罪、危险作业罪案件。 (五)数字管控,提升实效(9月2日前)。按照“边整治、边提升”的原则,加强企业物联网远程安全监控,切实增强数字化安全管控水平。积极督促企业使用“浙里办”手机程序的“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应用,落实风险常普常新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专题研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进行全面部署和有效发动。要统筹结合《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方案》,一并部署推进实施,切实消除企业存在的突出隐患。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查改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或推进力度不大的,采取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等手段督促推进。通过主动发现、整改闭环、指数评价等一系列措施,压实属地责任。 (三)抓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因地制宜探索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典型做法及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排查表 2.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专项整治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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