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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78/2022-7067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件编号: 余发改粮食〔2022〕13号 生成日期: 2022-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余姚市财政局、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余姚市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舜农集团:

为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粮食品种品质,现将2022年度余姚市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实施方案发放给你们,请结合各自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9日




2022年度余姚市优质晚稻“五优联动”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管好“米袋子”,抓好“优质粮”,让人民群众“吃得好”、“食得安”的要求,加快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的“五优联动”工程,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我省粮食产业“五优联动”的指导意见》(浙粮〔2021〕23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保供能力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21〕4号)《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我市粮食产业“五优联动”实施面积任务的通知》(甬发改粮储〔2021〕3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订此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满足消费者对优质粮食产品的需求,着力提品质、创品牌、促升级、增效益,在更高水平上保障我市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点带面、优质优价、提升品质”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引导支持加工企业、种粮大户积极参与“五优联动”试点工作。逐步打造我市优质粮食产业链,培育本地优质稻米品种,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绿色、优质、特色粮食产品供给,满足城乡居民高质量的生活需求。

三、实施主体

(一)生产主体。余姚市境内晚稻种植40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负责试点品种的生产、低温烘干及保质保量完成订单交售等工作,做好优粮优产,并配合做好优粮优购。

(二)收储主体。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储公司”),具体负责落实优质晚稻订单的签订,并组织收购、结算和储存,做好优粮优购和优粮优储。

(三)加工销售主体。由收储公司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的加工企业作为加工销售主体,负责中标优质晚稻的销售、加工,开展好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

四、试点方法

(一)试点品种。2022年生产的“甬优1540”作为优质晚稻试点品种。

(二)试点范围。试点面积不少于17000亩,试点品种种植面积的审核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订单数量。根据宁波对我市的目标任务,计划从今年晚稻订单中划出7650吨(最多不超过10000吨)用于收购“五优联动”优质晚稻。

(四)订单价格。订单优质晚稻的收购结算价格包括订单收购价和优粮加价两部分。其中订单收购价按照市级规定政策统一执行,在浙江省晚稻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政策享受价外补贴和大户补贴。优粮加价为每交售50公斤订单优质加价2元。

(五)订单招标。收储公司以具体仓库和对应数量为标的物,以浙江省晚稻最低收购价为基准,允许底价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浮动,优粮加价设定起始价不低于40元/吨,加价最高者为中标企业。根据招标结果,收储公司与中标企业签订加工销售合同,明确品种、数量、质量、销售价格、履约保证金、提货时间及双方权责等。

五、具体落实

(一)生产主体资格认定

1.本市境内晚稻种植总面积400亩及以上,连片种植“甬优1540”50亩及以上,土地流转费用没有拖欠,田间生产管理规范,诚信较好的种粮大户。

2.具有一定的农业配套设备设施,生产种植过程中根据农技部门发布的晚稻生产和管理技术措施进行生产管理,历年粮食订单交售信用良好。

(二)订单收购

1.订单签订。有签订意向的生产主体凭种植面积核定证明和种子购买凭证在9月底前与收储公司完成《优质晚稻订单收购合同》的签订,同时签订《优质晚稻试点种植的承诺书》。

2.定点收购。晚稻收购期间,收储公司在第二中心粮库和第三中心粮库的指定仓库对试点品种进行分品种分仓收储。生产主体按收购合同到对应库点完成订单交付。

3.质量检验。优质晚稻订单收购质量检验主要由收储公司负责;质量指标、储存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的满仓鉴定由收储公司委托有资格的质检机构负责。

4.收购规范。收储公司严格按照《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完成粮食收购工作。

5.粮食入库。优质晚稻实行单收单储,收储公司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低温、绿色科学储粮技术应用。

6.加工销售。中标加工企业应对优质晚稻进行单一品种加工,以保证优质晚稻的口感和品质,并配合粮食部门开展“五优联动”优质晚稻品种品牌形象宣传和营销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1.生产技术。市农业农村局供应优质晚稻种子,指导植保技术和生产管理,确保优粮优产。

2.档案记录。各优质晚稻订单种植大户应全面记录优质晚稻购种、育种、播种、生长、收割、烘干等田间生产和产后收获的流水过程,确保源头追溯。

3.烘干标准。明确优质晚稻潮粮烘干技术要求和技术指导,

烘干机热风温度控制在50℃左右,干粮水分控制在13.5%以内,

确保收获后粮质稳定。

4.收储细则。优质晚稻统一由收储公司按相关政策、质量标准、仓储规范组织收购和储存,确保优粮优购和优粮优储。

(二)诚信保障

种粮大户要信守承诺,如果未能按《优质晚稻订单收购合同》和《优质晚稻试点种植承诺书》相关条款要求实施试点,或提供虚假材料、交售劣质粮食充当优质稻的,将记录诚信档案,并取消当年及以后三年的粮食订单资格。

(三)种植风险保障

一是灾害风险保障。由市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最大程度减少农民因灾造成的损失,为农户增产增收提供保险保障。

二是订单保障。订单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优质晚稻品种质量达不到等内标准、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重金属超标等情况,仍可享受订单粮食补贴政策,不再享受优粮加价政策。

七、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建立粮食物资、农业农村、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研究“五优联动”提质扩面的推进工作,并按照省《“粮食五优联动示范县”建设评价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局:负责做好牵头、策划、协调和推进工作,

以及订单数量的核定和执行相关政策的监督检查,指导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业务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订单粮食价外补贴资金、种粮大户直补资金以及优粮加价资金的安排,并及时拨付到位。

(三)市农业农村局:为生产主体提供优质晚稻品种种子供应服务。负责优质晚稻品种栽培技术、田间管理等指导工作,扶持优质晚稻生产。

(四)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优质晚稻品种订单的落实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具体开展优质晚稻品种种植的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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