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3332/2022-69754 | 内容分类: | 审计结果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审计局 |
余姚市北环西路南侧地块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余姚市审计局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负责建设的余姚市北环西路南侧地块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代建单位余姚市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建中心”)。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根据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的初步设计,项目位于阳明街道,梁周线东侧、北环西路南侧,金型二路北侧,总用地面积59494平方米(折合89.24亩)。由22幢单体及沿街商业组成,总建筑面积1264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503平方米(住宅1003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955平方米。总户数735户。项目批准概算46053.99万元(其中建设期贷款利息2660.8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城投公司融资解决。2009年12月市城投公司摘牌竞得土地59494平方米(折89.24亩),成交总价9013.24万元。本项目由市公建中心代建。工程于2012年3月5日开工,2014年1月8日竣工验收。经市公建中心、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余姚市北环西路南侧地块拆迁安置房(建成后命名为北辰雅苑)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联系单〔2015〕004号),备案总建筑面积115061.68平方米(1-22#及地下室)。 截至2021年1月31日,工程资金来源871169287.27元(包括拨入市公建中心351587146.62元),系由市城投公司融资解决。账面工程支出873312509.36元,其中:市城投公司账面支出519582140.65元(包括利息分摊410417600元)、市公建中心账面支出353730368.71元。经审计项目总投资为872288039.24元,其中:建安投资307489835元、设备投资19631670元 ,待摊投资545166534.24元。 根据收支情况尚未到位建设资金1118751.97元,尚需向市公建中心拨付建设资金2143222.09元。 审计结果表明:根据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工程资料,新建成的安置房北辰雅苑共22幢,总建筑面积115061.68平方米,其中住宅735套计88336.28平方米,商铺30套计2585.28平方米,地上物业用房及其他计24140.12平方米。项目的建设节约了土地资源,改善了居住条件,优化了生活环境。 截至2021年1月31日,尚有住宅280套计32920.83平方米未开票销售,其中129套计14857.47平方米将调配用于巍星路西侧等其他地块安置,剩余151套房源将优先满足周边拆迁安置项目,加快空置房源的盘活。建成的部分住宅安置周期较长,未能积极发挥投资绩效。同时市城投公司、市公建中心在概算控制、招投标、合同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应予以纠正与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投资超概算未报原批准机关审批。本工程批准概算46053.99万元,工程实际投资87228.80万元,超概算41174.81万元(即超概算89.41%)。 (二)限额以上服务类项目及给排水、电力工程、电力设备未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1.6个限额以上服务类项目合计金额6018239元未进入市招投标中心招标;2. 给排水、电力工程、电力设备合计金额18594505元未进入市招投标中心招标。 (三)履约保证金收取及工程款支付不规范。1.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桩基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收付;2.智能化工程、监理、设备履约保证金迟于合同约定时间收取。 (四)施工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预算编制)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结算条款前后矛盾,按高标准支付咨询费用,差额19.37万元。 (五)多列投资1024470.12元。1.多列空置房物业费64976.12元;2.多计红线外塘渣费959494元。 (六)履约资料不齐全。本工程未有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考勤资料保存,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考核。 (七)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安置小区10KV配电及专变安装工程,结算金额比合同金额累计增加2303309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余姚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加强投资控制,防范投资风险;要求代建单位加强工程管理,如招投标、合同管理、成本控制、资料归档及变更签证等内控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城投公司、市公建中心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针对工程投资超概算未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市城投公司已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要求调整概算,但尚未有批准文件。针对部分限额以上服务类项目及给排水、电力工程、电力设备未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问题,市公建中心表示在以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针对履约保证金收取及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市公建中心表示今后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遵守履约保证金缴纳规定,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审批及支付。针对施工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市公建中心表示今后按规定要求规范合同签订。针对多列投资问题,市城投公司已收回多列成本,并已调整账务,对今后的项目将加强建设成本的控制。针对履约资料不齐全问题,市公建中心表示以后加强和完善档案管理。针对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问题,市公建中心表示以后加强管理,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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