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强榜发布 | |||||
我市列全国第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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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发展研究咨询专业社会智库——中郡研究所完成并发布《2021年全国县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监测报告》,并揭晓了全国县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100名县市名单。其中,我市以43428元位列全国第九。据了解,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前100名县市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值为34039元。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3428元,同比增长10.4%,增速位居宁波区(市、县)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65:1,连续14年保持缩小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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