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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第十八届一次会议期间第2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 07- 01 15: 11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局

杨云代表: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有社区卫生服务站60家(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289家(其中规划内村卫生室166家)。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共381人(其中持乡村医生证书的乡村医生306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75人)。

《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2007〕155号)第五条规定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日常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服务,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健康宣教、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第二十八条明确村卫生室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医生[乡村医生、执业医(助理)医师],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医生[乡村医生、执业医(助理)医师]。有条件的应适当配备护士及其他卫生人员。《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3〕149号)明确,每家规划内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乡村医生。

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对辖区实际服务人口数较多、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较重的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适当增加人员配备。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实际服务人口等因素,统筹规划辖区内乡村医生岗位数总量,合理调配医务人员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楼唯君

承 办 人:钱浓浓    

联系电话:62626536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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