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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 06- 08 16: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毛伟平委员:

感谢您对余姚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耕地恢复耕作功能后种植粮食作物山区片政策加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在2020年9月10日和11月4日接连下发两个文件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按照省、宁波市统一部署,2021年4月开始,我局汇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抛荒耕地整治、粮功区“非粮化”整治优化、耕地“非粮化”整治恢复耕地功能等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整治过程中,我们也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避免复耕土地恢复种植条件后再次“非粮化”

对于您提出的“农田基础设施恢复”问题,耕地“非粮化”整治恢复耕地功能有关文件已经对涉及农田基础设施的修复及改造(包含土地翻耕、落实耕种、配套工程修建等)的资金补助标准、拨付对象、拨付方式等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乡镇、村为实施主体并进行后续管护,目的也是要尽快恢复耕地种粮能力,确保稳定种粮。

对于您提出的“农业机械设备及设施用地”的问题,我市按照上级部署,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积极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大新型先进农机引进和示范推广,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合理安排和预留农业设施用地,着力做好农业生产用地等要素保障,积极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自产稻谷加工、烘干、农资农机具存放等农业设施用地建设。

对于您提出的“乡镇缺少农业技术人员”问题,从2020年开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3部门联合开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我市已有9名高考生签订定向培养计划并进入高校学习。2022年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已经上报,大隐镇申报定向培养1人。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向大隐镇建议配齐农业技术人员,开展粮食作物农技指导服务。

对于您提出的“加大种粮扶持政策”建议,今年以来,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市加强粮油生产增产保供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生产环节扶持政策,提高农户种粮收益和生产积极性。2022年,在宁波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基础上,我市将增加粮食生产扶持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规模种粮补贴提高、早稻种子全额补助、植保无人机飞防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雇主责任险、贷款贴息等,确保种粮农户保持生产积极性。 有关乡镇(街道)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继续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主动当作为,守住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底线要求,基于山区基础条件、农田沟渠、农业从业者等因素,因地制宜调整农用地布局。对当前已经整治完成的地块,创新种植模式,鼓励发展粮经轮作、旱粮间作等特色明显、效益显著的高效农业,如引进推广马铃薯、高粱、油菜等粮油作物和玉米、花生等蔬菜作物,扶持培育一批集生产管理和市场营销为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同时,适时建议出台适合山区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山区农户种粮效益,稳定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切实打好粮食保卫战。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同时也希望您给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俞红权

承 办 人:鲁立明

联系电话:62426282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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