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领域 > 人大建议 > 2021-2022
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 06- 06 10: 31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符亚军代表:

感谢您对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余姚市上下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把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聚合力、抓整治、创示范,开展了一系列村庄清洁行动,如,推进“三大革命”,系统治理污水、垃圾、公厕三大农村卫生顽疾,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垃圾分类行政村全覆盖、80%以上农村公厕完成规范化改造;深化“千万工程”,“十三五”至今,全市累计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0个、宁波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0个,培育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村24个,2019年我市获评省美丽乡村示范县,2020年承办了宁波市美丽乡村现场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开展“六清六净”、“一扫七治”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村容村貌,以人居环境的“净”全面托起我市乡村的“美”。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正如您所说,当前部分农村还存在垃圾分类不彻底、村容村貌有待升级、村庄整治不平衡、百姓参与率不高等问题,是我局下步工作重点。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加强宣传、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在“六清六净”和“一扫七治”专项行动中,我市均将坚持走群众路线列入行动方案,致力于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政策和工作成效宣传,切实发挥村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充分争取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发动群众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营造“群策群力美乡村,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氛围,但在具体落实中,还需各镇村群众配合。下步将吸收您的建议,探索宣传的全新模式及调动起村民积极性的方式,增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我市高度重视人居环境问题,以专项行动、常态化督查、分类创建为三大抓手,建强领导班子,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全市人居环境及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排名,直接与年终考核挂钩,督促各地提高重视程度,同时推进示范创建,突出“点、线、面”结合,高质量推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让农民群众真正获得实惠和幸福。下步,将吸收您的建议,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分类办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建筑垃圾乱倒、房前屋后脏乱差等问题,减少生活垃圾乱倾倒现象。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我局表示高度赞同。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强有力的资金作保障,我局会同财政局制定了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农村规范化公厕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奖补对象及奖补目标,将在政策范围内对完成建设目标的村镇予以奖补。下步我局将吸收您的建议,积极与市财政部门开展对接,争取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减轻后续维护管理的资金压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给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谷棋明

承 办 人:毛维益

联系电话:62732591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9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