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698/2022-7037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余政办发〔2022〕47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余姚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余姚市“菜篮子”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 2.2 余姚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2.3 余姚市“菜篮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4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市场监测 3.2 供求预测 3.3 预警预报 3.4 预警分类 4 应急准备 4.1 菜篮子商品储备 4.2 应急储备单位职责 4.3 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5 应急响应 5.1 启动条件 5.2 指挥联动 5.3 先期处置 5.4 应急启动 5.5 要求援助 5.6 处置措施 5.7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8 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物资保障 6.2 资金保障 6.3 信息保障 6.4 运输保障 6.5 秩序保障 6.6 宣传引导 7 附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1年第4号)、《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专班关于印发猪肉、蔬菜分层级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浙保供专班〔2021〕3号)和《余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余政发〔2010〕18号)等,结合我市“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严重影响菜篮子商品流通,导致主要菜篮子商品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抢购,价格大幅度上升,需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行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场菜篮子商品正常供应。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肉类、禽蛋、蔬菜、豆类制品四大类。(肉类指猪肉,禽蛋指鸡蛋,蔬菜指叶菜类为主,其他耐储根茎类蔬菜配套储存,豆类制品以豆制品原料为主。)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余姚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菜篮子”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级别,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处理应急事项。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保障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保障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余姚市“菜篮子”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 余姚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等,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统一指挥、全面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菜篮子”商品储备调控和保障应急供应工作。 (2)负责落实全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处置各项措施。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宏观形势,分析市场动态,重点监测菜市场、超市等零售市场供需关系异常情况,研判发展态势。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市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2.2 余姚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领导小组有关“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调控指令和指示精神,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管,并及时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及协调,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形势,落实“菜篮子”领导小组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检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向市“菜篮子”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任务,加强日常监管。 (5)经市“菜篮子”领导小组批准,通报、调整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3 余姚市菜篮子应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依据分工,分别组织实施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行动。 (1)市商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乡镇(街道)“菜篮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重点保供企业等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承担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 (3)市发改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物价监测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制定绿色通道路线,加强运输驾驶员管理,确保物流配送顺畅。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保障供应的财政资金。 (6)市交通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7)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掌握本地猪肉、禽蛋、蔬菜生产情况、库存动态,排摸相关生产主体情况,组织生产和供应调度;开展农户部署动员,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鼓励扩大生产,提高我市本地叶菜供应能力;鼓励屠宰企业拓展生猪市外调入渠道,扩大调入规模,扩大本地生猪养殖规模。 (8)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9)重点保供企业:组织市外“菜篮子”商品采购调运,承担政府应急储备任务。 2.4 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 (1)负责辖区内发生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全面做好“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工作;掌握辖区内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宏观形势,分析市场动态,重点监控菜市场的市场异常先兆及其发展态势。 (2)发生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立即向“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经过和发展态势。 (3)根据“菜篮子”领导小组对处置突发事件和调控商品的指令,督查应急商品配送,做好人员到岗,恢复市场秩序,保障正常供应。 (4)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打击在应急供应期间乘机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哄抬价格、欺诈蒙骗等违规违法行为。 (5)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处置过程进行总结,报“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市场监测 市商务局负责对主要“菜篮子”商品批发市场、屠宰场交易数量、价格,部分菜市场主要“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等数据进行收集,并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全面监测菜篮子市场动态。 3.2 供求预测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全市“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3.3 预警预报 当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视警情态势,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及时逐级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3.4 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等三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猪肉、禽蛋、豆制品、蔬菜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出现全面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群众性大量集中抢购、囤积,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橙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的猪肉、禽蛋、豆制品、蔬菜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种商品同时出现短缺、脱销,造成供需关系紧张,市民出现批量采购、存储,价格同比、环比均上涨幅度超过30%,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行政区域内4个以上乡镇(街道)的猪肉、禽蛋、豆制品、蔬菜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类商品出现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均上涨幅度超过20%,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情况。 4 应急准备 4.1 菜篮子商品储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进一步优化我市“菜篮子”商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 年度储备目标分别为:一是生猪活体储备 10000头,优先选择本市规模基地,其中牧场承担活体储备和市内调配任务,中心屠宰场承担市外调配任务;二是禽蛋15吨,优先选择本市禽蛋基地,承担应急保障供应任务。蔬菜1500吨,其中由海吉星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负责常年储备耐保管蔬菜500吨,由市级蔬菜基地负责应季蔬菜1000吨,主要用于特发事件造成流通渠道受阻,市外蔬菜无法及时调运时使用;豆类原料150吨,优先选择本市豆类制品企业,承担应急供应任务,完成黄豆、绿豆等豆类原料储备。 4.2 应急储备单位职责 “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签订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库存义务,商务主管部门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 (1)根据“菜篮子”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商品储备计划,积极组织货源,备足原料,安排生产,保证储备商品数量足额到位。 (2)负责建立市场投放机制,对储备的商品实行分批轮换,自行解决储备商品的出库销路问题。正常情况下,储备企业可自行决定储备商品的出库安排;应急情况下,在储备期内,领导小组可以紧急指令出库。 (3)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储备商品存量情况,详细列出品名、数量、质量、进出存量报表,严格保证储备商品调得动、用得上、不断档、不脱销。 (4)服从领导小组指令,完成应急调控任务,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储备商品存量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室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成储备任务除外)。 4.3 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依托“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组织“菜篮子”绿通车运力,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加工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3)对承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扶持,安排必要的预算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或者奖励。 5 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由余姚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1 启动条件 5.1.1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猪肉、禽蛋、豆制品、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以上。 (2)全市范围内猪肉、禽蛋、豆制品、蔬菜市场供应均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5.1.2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猪肉、禽蛋、豆制品、蔬菜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类商品出现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30%以上。 (2)全市范围内猪肉、禽蛋、豆制品、蔬菜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类商品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5.1.3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禽蛋、豆制品或蔬菜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类商品出现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20%以上。 (2)全市行政区域内4个以上乡镇(街道)的猪肉、禽蛋、豆制品、蔬菜四大类“菜篮子”商品中有两类商品出现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5.2 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5.3 先期处置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信息报送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 5.4 应急启动 市“菜篮子”领导小组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单位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建议启动预案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市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运输保障; (4)动用“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的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5.5 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请求上级部门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稳定大局,安定人心。 5.6 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组长、副组长,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组长和副组长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属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4)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5)市“菜篮子”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6)组织市级“菜篮子”基地、批发市场、本地商超和加工企业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市外“菜篮子”商品调运力度; (7)组织“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向市内集中供应; (8)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通过“菜篮子”平价供应点实施应急商品投放工作。 5.7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5.8 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情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宁波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结建议,报宁波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事态平息,应急情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结建议,报市“菜篮子”领导小组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6 应急保障 6.1 物资保障 根据市“菜篮子”领导小组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商品及时到位,数量足额,质量安全。 6.2 资金保障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规模,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财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6.3 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领导小组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6.4 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领导小组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6.5 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6.6 宣传引导 做好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7 附则 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余姚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预案》(余政办发〔2016〕33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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