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加强疫情期间流浪乞讨人员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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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市救助管理站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社会救助体系,规范社会救助流程。疫情期间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执行每周2次核酸检测要求。新入流浪乞讨人员如自愿返乡,在核酸检测阴性后由工作人员闭环送返,其他人员执行“5+3”健康管理措施。 二是周密部署工作,提供精细服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值班人数不少于3人。疫情期间进一步完善巡查机制,开展每周不少于3次的疫情常态化街面巡查。对自愿入站接受救助人员实行单间居住健康观察,做好常态化疫情监测工作,做到“应救尽救”。站内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举措,进行每周2次核酸检测,实现新冠疫苗“应种尽种”。 三是联动多方力量,做到精准防控。自嘉兴海宁“4.2”疫情0号病例情况公开以来,市民政局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自4月6日起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排查行动,目前已将期间发现的3名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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