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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03- 22 14: 2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索引号 730150828/2022-65287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余姚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2-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法治余姚”建设工作的统一指导下,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围绕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以法制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规范执法为抓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我局2021年“法治余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基础工作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构建了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总负责,并要求分管领导亲自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以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成员单位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法制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我局法治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2021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全年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法治建设总体推进

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开展,加强全市水政监察业务能力的培训,我局不断完善,年初制定了《余姚市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举办了余姚市水政执法培训暨2021年度水政工作会议,对乡镇、街道从事水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指导。自主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三、建设法治政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今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设施意见》(余政发[2013]50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订了《余姚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范围、制定程序及其有关要求等。全年我局未制订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未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项目。

(二)、贯彻落实法制建设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时限等办事指南,简化程序,实现“最多跑一次”,所有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另外,为规范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根据我局制定的《余姚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以下简称《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决策议事范围的确定、执行和反馈进行了详细细化,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今年以来,作出的行政决定程序到位、内容合法,无重大负面影响产生。

2、我局积极加强监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近年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3、做好法律顾问运用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水利工作保驾护航。重要事项都一一咨询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

2021年,我局能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公证文明执法,全年没有出现报经市政府审批的行政执法决定、本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决定未经法制审核的,行政复议、应诉被纠错的情况。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着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管理,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与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行政决策、水行政审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抓好监督考核工作,全面落实对我局属单位和各科室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不断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同时加大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局学习会,个人学习,互相讨论交流等方式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文明素养、依法行政理念、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结合局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采取考核组考评、民主评议和互评、连评等考核方式对所属机构和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能够明确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权,能按要求答复全面提交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全年水利局未发生因此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六)强化组织保障和执行能力建设

1、以法治建设工作为主题,全力加强组织领导,并以文件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任务分解,建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上下联动,落实了工作责任。

2、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对执法部门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制定了《余姚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在实际中加以落实。同时,为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使水政监察人员从法律法规体系上把握法律条文的精神实质,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我们专门制定了《水政监察员培训学习制度》。根据该制度,坚持有计划地组织水政监察人员集中学习法学基础知识、水法律法规及水政监察员必须具备的其他有关知识。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市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同时及时做好执法证件申领、换证、注销等管理工作。

3、全年我局法制机构合规合法的履职,部署落实法治信息工作,积极报送有关信息,并被上级录用。

4、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完善执法人员信息,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工作要求,更新完善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等信息库,积极推进掌上执法工作的展开,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工作,做到了将掌上执法充分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当中,并按照工作考核要求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四、法治工作创新创优

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到位,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做到规范公证文明执法,也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每季度进行一次水域航拍,确保水域板块涉河砂石管理、违法建设等违法活动开展执法活动。行政复议职责落实到位,能主动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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