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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责任主体和依法治理培训机构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 12- 12 09: 4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号:1801252
会议名称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登记时间2022-01-20状态大会期间
案号252案别建议类别六、社会治安、道路管理类
性质当年代表团兰江街道
领衔人袁欣星附议人
案由关于明确责任主体和依法治理培训机构的建议
内容建议及办法案由: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双减”政策下,不少培训机构由于预支式消费而面临退费纠纷问题比较多,学生涉及面广,涉案资金大,为了维权,出现了社会性家长集体上访的案件和许多对培训机构的信访件,最多的一家培训机构累积信访件数达到68件 (其中电话件40件,网信件28件),类似纠纷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还会存在。经走访调查,不能顺利解决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处理责任主体不明确。有认为这属于教育类问题,就由教育局出面处理;有认为这是消费纠纷问题,应该由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也有认为应该由“双减”专班处理或认为应该由批准设立该培训机构的职能部门处理等。 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现状梳理,提三点建议,具体如下: 1、领导重视,切实明确责任主体 各职能部门能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从而杜绝此类无人管或无法管的情况再次发生,让依法治理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踢皮球的现象,最低层度减少不良社会影响。 2、部门联动,推进工作提质增效 上级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和外部联动,打通部门之间工作壁垒,畅通工作沟通渠道,高位统筹、通力合作,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加强排摸,把脉难点和堵点的原因,联手破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正当权益,增加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从而更好维护政府和法制的权威。 3、加强宣传,理性消费理性预支 有些信访事项虽暂时平息,但是相关政府部门仍需要重点跟踪,努力跟进,确保协议切实履行到位之外,还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群众的消费理念,增强预付消费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自我权益保护,在源头上来减少或者杜绝此类问题纠纷的发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管理细则,设立监管机构,建立预付卡担保机制。
主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面商次数3
答复内容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的答复(20220527110208).pdf
面商人单位负责人
办理协商形式电话,登门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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