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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启用
发布日期: 2022- 11- 17 17: 3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日报

11月15日,我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启用。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受市委政法委领导,由市检察院代行日常运行管理职责,办公地点设在市检察院。

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主要职能包括,受理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级机关或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办理与营商环境有关的行政执法违规违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违法,党员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等。投诉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行政执法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检察法律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纪检监察监督类营商环境问题。而属于民事纠纷的、已被其他单位受理的、无明确投诉对象及具体诉求的、没有新的证据重复投诉的、其他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等五种情况不在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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