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975303/2016-46388 内容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低办〔2016〕141号 发布日期: 2016-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低塘街道办事处
低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低塘街道污染行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机关各办(线、所、中心、队、室)及相关部门:

现将《低塘街道污染行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余姚市人民政府低塘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13日




低塘街道污染行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环境执法检查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有关指示精神,结合街道环境整治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巩固前期环境整治的成效,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美丽乡镇建设为目标,采取突击检查和有效监管等手段,坚决遏制废塑、非法金属冶炼等污染行业的反弹回潮,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要求和时间安排

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查找清理各类环境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工业集聚区、五水共治、区域性的长期污染),全面落实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长效机制。

集中检查行动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3月。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各村废弃山塘,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工业集聚区以及群众信访较多的区域。

(二)重点行业:喷涂行业、废塑料造粒(清洗)行业、酸洗、磷化行业、再生金属熔炼行业、小化工行业等污染行业。

(三)重点内容:对有证照的工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废水、废气的收集处理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固废贮存、处置是否规范,环境污染应急设施、管理是否完善,有无超范围生产和违规生产线等。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对存在污染现象有营业执照但未做环评的企业,一律要求先关停整顿,经环评合格后方可生产。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各村(居、社区)、环保所、环保办等有关部门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重点与自身实际,对相关企业开展排查,全面清理、纠正、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排查区域内存在的环境执法检查问题,并于12月25日前汇总上报排查梳理的相关情况(见附件2)。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列入工作重点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重点区域实施明查与暗访,日查与夜查、双休日突击检查等措施。有环评、“三同时”企业严格落实环保各项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依照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对恶意违法排污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采取断电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4月―2017年8月)。街道牵头有关部门对环境执法检查问题严重的区域(行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监管不力的村予以通报,并组织力量进行打击,防止污染行为的反弹。总结各项措施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监管责任制。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街道成立环境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贸办(环保办)内,负责日常事务,通报工作成效。各监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重点明确主体责任,推动保障工作稳步有序。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环保所:负责查处各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和处罚决定,并做好违法现场证据采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指导提升改造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无证经营企业的查处,对重点行业企业审批进行前置把关。

派出所:负责维护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安全保障工作。

国土所(城建城管办配合):负责查处违法企业土地使用问题。

供电所:负责落实依法关停取缔企业的停电措施,并对停电企业用电情况进行监控和反馈。

农经办:负责水环境整治。

村(居、社区):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所辖区内有关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排查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并汇总上报街道环保办。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街道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横幅等媒体,大力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宣传活动。街道在主要道路口设置宣传栏,宣传整治精神,向公众明确举报电话,举报电话:62265220。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环境污染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实施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效果。建立健全综合有效的执法制度,构建严密、高效、综合的环境监管体系和保障执法网络,有效运用综合措施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各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明确自身主体责任,有关职能单位按照自身执法权范围,在第一时间制止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遭破坏的生态环境由责任人予以修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最有效的方式调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

(三)明确责任主体,严肃责任追究。对专项行动中未认真开展排查的村、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因区域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时间或被媒体曝光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的,将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宣传教育、动态巡查、合力查处和考核评比等机制,并通过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专项行动成果,做到高压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从严,实现区域经济与环境保障工作的协调发展。



附件:

1.低塘街道污染行业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低塘街道污染行业百日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

3.低塘街道污染行业百日整治行动具体操作办法


打印 关闭
附件下载: 附件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