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97276X/2021-60398 内容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余教办〔2021〕44号 发布日期: 2021-0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教材和教辅资料征订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9月3日全省中小学教材教辅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资料专项整治,坚决刹住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的不正之风,杜绝违规行为。现就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要求,提高从严整治推销教辅资料问题的认识

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学校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已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群众的不满,违背了中央“双减”工作的精神要求,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属于教育乱收费行为,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了师德师风建设,败坏了教育部门的形象,务必从严整治、坚决禁止。2021学年开始,各中小学校要坚持三个从严整治:一是从严整治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二是从严整治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三是从严整治任何学校或教师借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违规收取相关费用。

二、强化措施,加大治理推销教辅资料问题的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推销教辅资料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并且经常向教辅室、教育局如实汇报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政策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到明底线、守规矩。各校要通过校园显示屏、致家长一封信、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对推销教辅资料专项专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的深厚氛围。

(三)规范征订行为。全市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及高中,在教材征订时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的范围征订,并及时向基教科报备,征订目录要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全面排查,确保治理推销教辅资料问题的工作实效

各校要对治理推销教辅资料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彻底“大排查”。

(一)是否存在违反目录管理,推荐目录外教辅资料问题。主要包括:随意扩大省定教辅资料目录,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选用目录之外教辅资料;幼儿园购买或要求家长购买任何形式的幼儿教材和教辅资料,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

(二)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资料问题。主要包括: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教师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教师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省定目录外的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资料。

(三)是否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主要包括:接纳或协助教辅资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校园,借到学校报告、讲座、捐书、赠书活动为幌子,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资料。

四、强化问责,从严查处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违规违纪行为

各校要把推销教辅资料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落实好“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其他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实施齐抓共管,坚持常抓不懈。要执行好学校领导包年级、包班级、包教师负责制,责任到人;要畅通投诉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育局推销教辅资料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