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972724xxxx/2020-55970 内容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余动办发〔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余姚市中心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通知


阳明、凤山、梨洲、兰江街道办事处、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和《余姚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余政发〔2009〕4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研究,测定公布余姚市中心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内(阳明、凤山、梨洲、兰江四街道和经济开发区),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份一至四级各区片级别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钢混二等乙级)如下:

一级区片为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同下)5300元;二级区片为每平方米4650元;三级区片为每平方米4300元;四级区片为每平方米3670元。
  现予以公布。

拆迁补偿其他有关事项,按余姚市人民政府余政发〔2009〕45号和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余姚市国土资源局、余姚市建设局余发改价〔2010〕27号文件规定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6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