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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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发改规划〔2021〕25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8日 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文件,衔接《浙江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本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奋力为“重要窗口”增添“三农”风景 “十四五”时期,全省农业农村在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工作重心将历史性转向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 (一)农业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高水平全面小康“三农”短板,加快“三农”高质量转型步伐,增强了战略后院重要支撑,“千万工程”获得联合国“地球卫士奖”,成为全国唯一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收官。改革创新活力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两进两回”全面推进,以承包地“三权分置”等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乡村要素、市场、主体加速激活。生态绿色底韵美,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基本建成,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8年减量,高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全面完成,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全面启动,“千万工程”金名片更加靓丽。共建共享生活优,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稳步提升,党领导的“三治结合”乡村治理模式加快推广,乡风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站上3万元新台阶、连续36年各省区第一,城乡收入倍差1.96、连续8年缩小,低收入农户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情况,乡村和谐善治、农民幸福生活。城乡区域协调好,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加快向农村覆盖,“四好农村路”、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等民生工程高质量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面消除,山区26县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合作开放格局新,与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农副产品贸易往来关系,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合作全面推进,对口支援“十城百店”“百村千厂”“万亩亿元”等全面落地,“浙”农品牌国内外享誉度不断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农业农村仍然是全省现代化进程中的短板弱项,农业基础还比较薄弱,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供压力加大,耕地等农业资源保护面临挑战,乡村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还不高,农村基础设施仍然是重要短板,教育、医疗、养老、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农民持续增收新动能亟待培育等。进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勇于改革创新、善于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三农”发展新局面。 表1 浙江省“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二)新阶段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链深刻变化,对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带来诸多新机遇和新挑战。机遇方面,新发展格局推动乡村潜力新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乡村价值新提升,数字科技变革推动乡村动能新转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四大建设”等重大战略推动乡村资源再集聚、要素再激活、布局再优化。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带来强基保供和保安促稳的双重压力,科技变革加速带来农村劳动力转移难度加大和新技术应用边缘化的双重挑战,人口结构变动带来农村劳动力兼业化和乡村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制约,城乡差距带来要素继续外流与要素成本上升的双重约束。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压期,农业科技强化和绿色转型巩固提升期,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深化转化期,农民增收新动能转换关键期。要顺应发展趋势、把握发展规律,紧盯农业农村本质,以更新的理念、更宽的视角、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推动“三农”发展再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 (三)“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使命,把率先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加强党对“三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对标国际一流、争创全国示范,以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为总目标,以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乡村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技创新和数字化改革为根本动力,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率先建立“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省域样板,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支撑。 ——争当农村改革探路者。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撬动乡村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拓展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通道,破解制约乡村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率先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形成一批乡村先富带后富、推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标志性成果,让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争当城乡融合先行者。坚持把缩小城乡差距的着力点放在农村,把缩小收入差距的着力点放在农民,把缩小地区差距的着力点放在乡村振兴。系统推进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畅通城乡循环,率先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让农村享有城市一样的品质生活,让乡村成为农村居民美好生活栖息地、乡村产业创新地、城镇居民休闲游憩向往地。 ——争当乡村振兴排头兵。坚持系统化思维、集成式推进,持续深化“千万工程”,高水平发展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凸显人力资源优势的高效生态农业,率先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高质量建成乡村振兴示范省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一批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的标志性成果,成为全国乡村振兴的标杆。 (四)“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目标 聚焦“一富三保六提升”靶向发力,围绕乡村共同富裕,保供给、保增收、保安全,提升农业科技驱动力、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力、乡村产业融合力、乡村风貌吸引力、乡村绿色承载力、乡村数字引领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有条件地区梯次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省域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为全国探路。 ——农业高质高效先行示范。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现代种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生产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高效生态农业绿色化、数字化、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生猪年出栏1400万头、存栏780万头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分别提高到68%和5.5万元/人以上。 ——乡村宜居宜业先行示范。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形成“五团发展、百带共富、千村未来、万村精品、全域美丽”的新时代美丽乡村新格局,农业领域率先实现碳达峰,以“十业万亿”为主导的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农村数字化改革新标杆。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覆盖率100%,现代乡村产业产值达到2万亿元以上。 ——农民富裕富足先行示范。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全生命周期需求普遍得到更高水平满足,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乡风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农民物质更加富裕、精神更加富足、生活更加美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左右,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23000元、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左右。 远景展望到2035年,高效生态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乡村产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大幅跃升,具有浙江气质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国际美誉度大幅提高,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善治充满活力,农民生活幸福美满,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基本实现高水平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表2 浙江省“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主要指标
备注:标*的为2019年数据。 二、加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要求,强化生产、流通、储备和应急体系建设,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和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双提升。
(一)提升粮油综合保障能力 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优化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指标,逐级分解年度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储备任务。实施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分品种生产供给方案,逐个研究水稻等主要品种,逐一制定保供方案,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只增不减,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00亿斤以上。 增强油料供给能力。积极推进油菜和油茶扩面提质,油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450万亩,产量达到40万吨。因地制宜发展大豆、芝麻、花生、油橄榄、香榧、山核桃等特色油料作物,引导开发米糠油等其他油源,多层面保障食用油供给。 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稳定和强化种粮补贴,完善粮食收购、订单奖励和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加大对粮食大县、产粮大镇、种粮大户支持力度,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益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方面给予倾斜。 深化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综合作物品种、区域条件、季节因素等,针对性推广应用粮食主导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集成推广标准化技术模式,提高单产。深化“千斤粮万元钱”,广泛推广以水稻为载体的水旱轮作、粮经轮作、稻田综合养鱼等新型种养模式。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创新推进粮食“五优联动”。 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统筹国储、商储和老百姓家储等多种粮食储备力量,扩大储备规模。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及江西等周边省份深度合作,积极发展与河南、山东等优质小麦主产区合作,稳固与东北优质水稻、玉米产销合作。建立健全省域内产销对接和省内储备粮源余缺调剂及利益补偿自行协商机制。积极培育流通主渠道企业70家。全面建立粮情监测预警体系,做好粮食应急保供。深化建设“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 (二)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六严禁、八不准”要求,建立健全耕地数量监测预警机制,严控增量,分类稳妥处置存量。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粮食生产功能区确保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对已撂荒地,有序改善耕种条件,推进利用。 实施沃土固基行动。严格保护提升8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吨粮标准”建设,健全建管并重、整体提升、永久保护机制,推动相关资金项目和支持政策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每年新建或提标改造50万亩以上,建设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1000片以上。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统一管护标准、监管考核和上图入库。提升改善农田水利设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15。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保护提升耕地质量。严格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严禁先占后补、占优补劣,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加大商品有机肥施用、秸秆利用、土壤改良、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改善耕地质量条件。实施“净土”行动,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土壤酸化治理,开展健康土壤培育试点,探索建立健康土壤指标体系和培育技术。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监管机制,稳步开展耕地质量评价。
(三)强化重要农产品供给 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六化”引领,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完成40个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标杆性现代化猪场和100个年出栏万头以上的标准化猪场建设,年出栏生猪1400万头以上。建设50个以上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加强市场科学分析研判,健全生猪销区补偿产区调剂协作机制,打造一批保供主渠道企业,促进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 推进奶业振兴,加强奶牛基地建设,奶牛存栏和生鲜乳产量分别达到5.1万头、23.1万吨,稳步提升优质乳制品供给比例。实施“浙系”畜禽振兴行动,统筹湖羊、家禽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牛羊禽肉、禽蛋等畜产品供给。新(扩)建15个以上年出栏300万只以上肉禽养殖场、存栏50万只以上蛋鸡场或存栏10万只以上蛋鸭场。 稳定蔬菜生产规模。优化蔬菜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品种互补、档期合理、区域协调的供应格局,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达到并稳定在1000万亩、1950万吨以上。落实保障性蔬菜基地最低保有量,布局建设以叶菜为重点的城市蔬菜保供基地,推进大中城市郊区保障性蔬菜基地全覆盖,建成保障性蔬菜基地65.5万亩,设区市叶菜自给率达到80%。 提升现代渔业和远洋渔业。优化渔业养殖结构,拓展养殖空间,打造“蓝色粮仓”,水产品产量稳定在600万吨左右。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50个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200家。推广新型洁水渔业、稻鱼综合种养、贝藻养殖等绿色养殖模式,规模主体水产养殖尾水“零直排”。发挥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龙头作用,完善远洋捕捞加工、流通、补给等产业链,建设海外渔业综合服务基地。加快推进现代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 (四)壮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 做精特色优势产品。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消费市场细分,发展特色蔬菜、名优茶叶、精品水果、优质菌菇、道地中药材、水产品等特色优势产品,健全产品体系、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因地制宜布局提升1500个生态茶园、精品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和美丽牧场。 大力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加快发展森林休闲健康养生产业和林下经济,培育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100家。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林下经济模式,构建“林下种、林中养、林上采、林间游”的立体发展格局。培育发展500个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100个森林康养基地等全产业链发展平台。
(五)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 明确重要农产品区域布局。推进粮食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县(市、区)集中,以浙北晚粳稻区、浙东南沿海及浙中双季稻区、浙西南晚籼稻区等为重点,提升水稻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杭嘉湖平原、宁绍平原和温黄平原小麦主产区,适当发展金衢、温丽山区半山区山地小麦。积极发展城郊区域鲜食玉米,拓展浙中与浙西南丘陵山区半山区普通玉米、鲜食玉米。引导油茶生产重点向杭金衢温丽油茶优势区集中,油菜生产重点向杭嘉湖平原、金衢盆地等优势产区集中,花生生产重点向宁绍地区等优势产区集中。合理确定生猪主产区、适度发展区,科学布局建设万头规模和10万头规模的现代化猪场。以浙东沿海和海岛地区为依托,沿海片区重点发展海水产品,北部片区、西南片区重点发展淡水养殖产品。 优化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发掘各地特色资源优势,打造100个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竞争强劲的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深入推进100个特色农业强镇建设。积极发展杭嘉湖平原、杭州湾两岸及浙东南沿海设施蔬菜和加工出口蔬菜产区,浙中、浙西南山区特色蔬菜产区,以及浙北、浙东南等水生蔬菜产区。加快发展都市区近郊规模奶牛养殖。优化提升温台丽肉牛、杭嘉湖湖羊、湖嘉衢家禽等产业层次。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和林特产品产业带,增加小而精、特而优的特色农产品供给。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完成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三大功能空间布局,严格管控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及海洋生态空间、海洋开发利用空间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做好中街山列岛、马鞍列岛等国家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农业资源保护机制,强化精细化管理、刚性管控。做好耕地等农业资源分析,完善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布局、规模、功能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浙北杭嘉湖平原、浙北宁绍平原、浙中金衢盆地、浙东南温黄和温瑞平原等农业生产集中区,科学优化布局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等,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基地。 (六)提升农业安全生产能力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海塘安澜千亿等重大水利工程,做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山塘综合整治1500座、中小河流治理3000公里。开展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建立智慧化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推进预警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全程监管体系,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深入推进“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动态管理农产品生产主体库,完善省追溯平台业务数据,推进有效数据开放共享。探索“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智慧化发展。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建设。 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实施动植物疫病防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机构队伍、监测预警网络和防控能力建设,推进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屠宰检疫创新试点,不断提高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和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控水平。优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区域布局,提升无害化处理厂生物安全水平和处理能力,新(迁)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4家,提升改造无害化处理厂20家。 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开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家庭农场保险试点范围,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发展渔业互助保险等农业互助保险。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健全农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实施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推进渔港渔船管理综合改革,提升渔船装备、渔民技能、渔港避风、应急救助和风险保障能力及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能力。实施渔船精密智控工程,提升渔船安全监管智控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扩大渔业“遏重大”整治攻坚成果,推进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农机使用、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管理,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能培训与指导,落实农家乐生产安全工作责任,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有效防范遏制农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序推进农机、渔船、冷链终端、农产品物流等各类农业装备与北斗终端对接,实时掌握农机和渔船动态作业情况。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推动解决执法队伍混编混岗问题,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强化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打响“绿剑”执法品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联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动植物卫生、渔业(长江禁捕)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处。 三、强化科技创新,持续提升高效生态农业竞争力 顺应农业未来发展趋势,强化种子赋能、科技赋能、设施赋能、绿色赋能、品牌赋能、数字赋能,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农业精致精细精品发展。 (一)大力发展种源农业 健全种质资源保护机制。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任务和第二次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开展畜禽、林草和水产资源调查收集,建设农业和林业种质资源数据库。启动种质资源、遗传资源精准鉴定,构建资源分子指纹图谱库。加大地方特色优质种质资源挖掘保护推广,加强珍贵、稀有、濒危、特有资源抢救性收集。加强农作物、林草、畜禽、水产和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圃)、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建设。完善种质库资源到育种资源的转化机制,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种业优势。 启动核心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围绕水稻、旱粮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化育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开展种质资源挖掘与创制、新品种选育、种苗制繁等关键共性技术及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研发。加快选育一批突破性、进口替代性品种。实施新一轮畜禽水产遗传改良计划,提升猪牛羊禽等核心种源国产化率。建立跨部门种业攻关协同机制,加快建设种业创新平台。研究实施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 加强种子基地建设。高质量推进南繁基地建设。优化种业生产基地布局,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建设,配套提升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示范基地。对粮油作物制繁种基地优先落实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支持改善田间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具有种业功能的国有农场建设。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和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 强化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建设。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百品万亩”工程。支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综合竞争力。探索种质资源赋权制度,鼓励支持企业在资源鉴定挖掘、开发利用中发挥主导作用。鼓励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联合协作攻关,引导育种科研人才向企业流动,探索组建科研育种团队。实施优质品种展示推广示范,办好种博会、苗交会、花木节、新品种大会等重大活动,支持种子管理机构、种业企业大力推广自主可控优良品种,提高种业创新成果转换率,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健全种子供需监测监管和储备体系。按照“储得进、藏得好、调得出、用得上、保安全”原则,优化种子储备品种结构和数量,落实种子储备制度。完善主要农作物、林木品种审定标准,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健全种子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和质量追溯体系。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加快发展科技农业 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聚焦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与生命健康三大主攻方向,实施一批“双尖双领”农业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围绕基因发掘、农业生物组学、生物育种、合成生物学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前瞻性基础研究项目。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及亚热带森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引导省内高校院所进一步整合资源创建省实验室,鼓励已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加快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来浙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农业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成有较强影响力的高能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10个以上,布局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30个。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围绕生态安全集约化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高效利用、现代农业装备、农业信息化、智慧化应用等领域,加快推进一站式农业科技转化推广服务链建设。深化“三农六方”“省院合作”等科技协作机制,谋划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协同转化推广项目,推进科技与县域产业、村镇经济融合,打造农业科技强镇。完善科技特派员“揭榜”选派机制,拓展服务范围、强化精准服务,加快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由农业产业向全产业链拓展。深化“产业+团队+项目+基地”建设,构建“农技专家团队+产业农合联+合作社”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团队)+项目+主体”推广体系。 (三)加快发展设施农业 实施适用农机开发发展专项行动。制定实施适用农机开发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创新研制推广适应我省地域特点和产业特色的高效专用农机。适应小田块、多落差、作业空间和转运空间有限的需要,因地制宜开发发展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相对简便的微小型适用性农机。加大对丘陵山区、水稻机插、畜牧水产养殖业、设施种植业等薄弱环节农机具及智能装备研发及推广力度,建立空白领域“揭榜挂帅”机制。推进渔船、渔机和渔具更新改造,延伸发展高新、智能、绿色涉渔装备。完善丘陵山区、主要农作物、畜牧水产养殖、设施种植业机械化生产技术及整机装备需求目录,建立跨部门农机科研和需求导向目录发布机制。推进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建设。 深入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强化粮油、畜牧、水产养殖、食用菌生产、设施农业等关键环节农机装备应用。推进机械装备与养殖工艺相融合,加快畜牧水产养殖主要品种、重点环节、规模养殖场的生产机械化。推进宜机化建设,建立农机存放库房、育秧育苗、烘干、仓储中心等配套设施建造统一标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积极搭建农机服务与农机需求对接平台。建成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20个、特色产业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50个、区域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00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600个。 (四)深入发展绿色农业 实施农业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把农业领域率先实现碳达峰作为绿色发展的核心目标任务。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退存量变型拖拉机,鼓励和引导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机加快淘汰升级。实施渔船减船转产,有序淘汰帆张网、木质等渔船,完善海洋渔船船数和功率数控制制度。推进国内海洋捕捞减船转产,开展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清洁生产改造。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套措施。大力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逐步减少设施农业对化石燃料需求,推进大棚、冷库等设施农业能源自发自用。 全域推行“肥药两制”改革。以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和定额制施用改革为牵引,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全过程闭环追溯体系,全面执行主要作物肥药定额施用标准,重点开展规模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有机肥和绿色防控产品推广应用。全省“肥药两制”改革实现县域全覆盖,建成“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1000家,培育“肥药两制”试点主体1万家。其中粮油类试点主体、经济作物类试点主体用氮量分别减少10%、20%。 强化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实施农药、兽药、肥料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加大生物肥药、可降解薄膜、绿色防控产品等绿色投入品研发推广力度。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促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绿色防控覆盖率均达到50%以上。建设高标准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300条,控制农业源氮、磷排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废旧农膜和肥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评价制度。 (五)精细发展品牌农业 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完善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品牌打造、分等分级关键环节标准。开展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 做强做优农业品牌。完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农家特色小吃品牌等农业品牌体系。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扩大“丽水山耕”“三衢味”“台九鲜”等品牌效应,设区市区域公用品牌全覆盖。持续提高“农家特色小吃大赛”“妈妈的味道”“民间巧女绣”等活动影响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地理标志农产品200个以上、绿色食品2500个以上。 (六)创新发展未来农业 积极开展植物工厂建设。推广无土栽培、汽雾栽培、立柱式栽培、墙体栽培、生态餐厅等新型农业种植模式和技术。强化垂直农业、车间生产理念,开展室内工厂化农业系统技术研究试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室内种养,推进农业资源空间高效利用和农业集约发展。积极发展都市农业,沿全省四大都市区,以高科技、高产值为导向,鼓励各地开展未来农业植物工厂建设试点试验,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未来农业发展模式。 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技术。开展土壤结构密度传感、土壤传导、精准节水灌溉、自动化温室控制,以及智能施肥、灌溉、喷洒农药等先进技术研究应用。推广动植物生长感知、土壤肥力和病虫害监测等智能设施装备,推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智能应用,实现按需灌溉、准确施肥以及病虫害精准生物防治,最大限度地优化各项农业投入。加强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检疫防疫、屠宰管理等数字化监管,推进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数字化改造全覆盖。以全产业链数据为纽带,大力发展数字园区、数字农业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建设国家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数字农业先导区等,推动“肥药两制”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数字化应用场景。 四、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入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农业多重价值,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现代乡村乡业“十业万亿”培育,构建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一)实施“农业+”行动 促进“农业+加工制造”。丰富农产品加工产品,积极开发药食同源产品、海洋药品、功能性食品等。着眼农产品消费需求,在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积极发展中央厨房、主食加工、休闲食品、方便食品、净菜加工和餐饮外卖等,培育壮大“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中央厨房+快餐门店”“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新型加工业态。积极发展饲料工业。扶持发展养殖、屠宰、配送全链条经营业态。 促进“农业+休闲康养”。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持续在文化内涵、服务设施、功能定位等方面挖掘空间,加快乡村观光休闲游向体验深度游提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规范提升休闲农庄、农家乐、采摘基地、研学基地、主题民宿等,提升建设一批省级休闲乡村、休闲农业重点县,打造休闲农业发展带。培育发展200个省级休闲乡村。完善乡村康养产业链条,因地制宜发展温泉疗养、中医养生、健康养老、运动健身等新业态。 促进“农业+乡愁文创”。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地方特色小吃产业,支持宁波汤圆、缙云烧饼、永嘉麦饼、嵊州小笼包、新昌年糕等产业发展壮大。深入实施“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强化传统手工技艺与产品创意开发,培育传统手工艺产品制造、手工业等基地。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 促进“农业+生活服务”。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互联网+”农产品销售,培育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等新模式,开展云上发布、云上展销、云上旅游等系列活动。支持发展信息科技、加工销售、文化创意等新型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发展卫生健康、养老托幼、卫生保洁、婚丧礼仪、修理装饰、餐饮家宴、电器维修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积极搭建链接产销两端、贯通全产业链的一体化数据服务平台。做大做强网上农博,加快农产品销售物流体系数字化改造。推进2200个电子商务专业村建设,年交易额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成数字化交易系统。完善林业大平台建设,推进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入口、统一平台、统一管理。 (二)实施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强链补链 实施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计划。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逐个产业研究、逐个环节梳理,促进“接二连三”,推动内部融合、功能拓展、业态融合、产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纽带作用,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相互融合,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开展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 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冷链物流骨干基地-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网点四级节点布局体系,建设一批国家和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布局建设一个生鲜冷冻食品零售网点,形成城市半小时、城镇1小时、农村3小时送达的冷链配送网络,满足城市居民2公里、城镇居民5公里、农村居民30公里以内冷链商品采购需求。支持屠宰企业、物流配送企业构建“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上市”供应体系。 (三)推进乡村产业“一县一平台” 统筹优化乡村产业平台。研究制定推进乡村产业“一县一平台”政策,建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政策体系,强化政策集成、资源整合,整合提升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渔港经济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创园、农业科技园等乡村产业平台,建成100个现代农业园区,打造一批乡村产业集群。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现代化、工业化、集群化理念,构建推进“一县一平台”,提升平台集聚发展能力,实现农业强县全覆盖。 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县域布局。研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企业等把企业总部、研发总部、加工园区等布局在县及以下。完善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把更多二三产业留在乡村、把增值收益和就业岗位留给农民。 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基地。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水产品主产区,根据需求布局建设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基地。在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的乡镇所在地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物流节点,改变加工在城市、原料在乡村的状况,构建加工在乡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的格局。 五、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全域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 高水平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赋予共同富裕新内涵、数字化改革未来元素、乡愁风貌特质韵味,构建“五团发展、百带共富、千村未来、万村精品、全域美丽”的新时代美丽乡村新格局,生动呈现具有国际范、时尚风、活力劲、乡愁味、江南韵的浙江气质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一)优化“五团发展”建设新空间 优化乡村空间整体形态。区分平原、海岛、山区、沿海等不同形态,差异化打造浙东海洋风情区块、浙南生态绿谷区块、浙西钱江山水区块、浙北江南水乡区块、浙中和美金衢区块美丽乡村组团。环绕四大都市区,建设都市区休闲农业区块,打造都市休闲美丽乡村风景线,推动都市区边缘和农村联动发展。衔接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文化带,打造诗意栖居美丽乡村风景线。衔接海岸线陆侧20公里左右带状区域滨海绿色发展带,打造生态海岸美丽乡村风景线。发挥大花园核心区特有山水森林资源,打造天然氧吧美丽乡村风景线。沿全省主要水系、水网、河道,打造江南水乡美丽乡村风景线。 优化乡村规划布局。科学预测乡村人口流动、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布局和规模,明确集聚建设村、整治提升村、特色保护村、城郊融合村和搬迁撤并村等类型。加快“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修编,合理确定生态空间、村庄公共空间、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配套、新建农房区块等布局。建立规划“留白”机制,留足村庄未来发展空间。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推进村庄建设“一张图”管理。建立实施村庄撤并搬迁负面清单,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优化美丽生态空间。进一步加强浙西南山地、浙西北丘陵山地、浙中丘陵盆地三大绿色屏障,整治修复以八大水系为依托的八条生态走廊,强化浙东近海海域带生态保护,构建完善由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保育、种群恢复和重点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口退捕禁捕,持续深化海上“一打三整治”,优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施百万亩国土绿化新增行动,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1000个以上。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GEP核算制度和GEP应用体系,健全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健全生态资源市场交易机制。 (二)建设百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 依托新时代美丽乡村、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成果,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鼓励地缘相邻、人缘相亲的多个行政村开展组团式、片区化联合建设,串珠成线、连线成带,探索建立先富村带富一片村长效机制,由风景美向共富美提升。坚持带上一盘棋,强化统筹实施、统筹推进,积极探索共同富裕带党建联盟建设,鼓励共同富裕带上村庄规划共绘、产业共兴、平台共建、设施共享、品牌共塑,在产业链布局上交叉互补,在服务产品上形成体系,以片区化、组团式提升村庄整体发展力和竞争力。强化带上资源集成整合,强化改革赋能、数字赋能推动共同富裕带整体提升,带动村庄生活水平明显提升。 (三)开展千个未来乡村建设试点 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围绕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内容,建成一批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未来乡村,迭代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新标杆。区分不同地域类型,梯次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先行试点,推动政策、资源、要素向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系统构建“五化十场景”。紧盯发达国家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数字化与村庄建设融合,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融合化、共享化和未来邻里、文化、健康、低碳、生产、建筑、交通、智慧、治理、党建“五化十场景”,制定未来村庄建设指导意见,构建未来乡村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
(四)创建万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 持续深化“五美联创”。点线面结合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示范乡镇、风景线、共同富裕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等示范创建,每年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10个、示范乡镇100个、风景线60条、共同富裕示范村300个,建成万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全面开展“人人做园丁、户户讲文明、村村是花园”美丽庭院创建行动,美丽庭院比例35%以上。 实施乡村风貌微改造提升行动。科学把握乡村差异性和发展特征,优化细化建设主题、建设风格,以良田为底、美丽乡村有机嵌入,打造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浙派风貌,打造辨识度高的乡村IP。推进村庄有机更新,保留好村庄原有纹理,加强村庄空间梳理、建筑改造、设施植入、设施标识、杆线序化等,科学植入现代功能,加强新建农房式样、体量、色彩、高度等控制,优化农房通用图集,推进通用图集全覆盖、带方案审批全覆盖、按图施工全覆盖、竣工验收全覆盖。完善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和监管体系,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五)全域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 高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化农村“三大革命”,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环境“三化”处理,实现行政村覆盖率100%。全面普及无害化卫生户厕,每年创建省级星级公厕2000座。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有”到“好”转变,设施标准化运维率95%、出水达标率95%以上,创建“污水零直排村”500个。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确保农村环境设施运维常态化规范化。 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对照《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围绕生态保护、宜居建设、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内容,坚持“巩固一批、创建一批、培育一批”,从建设发展水平较差的村抓起,守底线、保基本与促提升相结合,全面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努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化、公共服务配套标准化、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和长效管护机制标准化。 六、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 落实富民惠民安民、推进共同富裕新举措,完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高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 (一)实施绿色发展重点县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 实施做大产业扩大税源行动。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一体打造“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促进历史经典产业与文化、旅游、艺术等全方位深度融合。支持发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功能食品、节能环保、运动休闲等新兴产业。支持丽水、衢州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优化布局绿色能源产业,开展低碳、(近)零碳试点建设。提质升级山区工业平台,支持打造“千亿级规模、百亿级税收”高能级战略平台。编制生态产业链全景图和产业招商地图,支持重大产业项目优先纳入省级计划。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基本建成省域、市域、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探索推行市场化推动山区发展新模式。 实施提升居民收入富民行动。围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研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高质量推进生态精品农业发展,优先支持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区,推进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全覆盖。因地制宜推广稻耳轮作、稻鱼共生、粮药轮种等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山区林下经济。启动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促工程。打响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品牌,实施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行动计划,推进4A级旅游景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全覆盖。提高山区公共服务共享水平,构建符合山区需求的教育体系,优化符合山区特点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适应山区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消费帮促力度,支持经济强县为绿色发展重点县打造一批消费帮促综合体和特色街区。 推进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加强革命遗址、革命文物保护和红色文化研究,推进红色旅游景区、红色精品线路等建设,推动革命精神弘扬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做好民族地区古建筑、国家非遗等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加强民族传统手工艺、民俗文化等方面研究。推动景宁畲族自治县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 (二)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 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消薄”成果,开展“消薄”成果回头看,对年经营性收入8万元以下的村开展动态监测,加强项目帮促,防止“返薄”。不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治理机制,切实抓好纳入中央扶持范围村的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探索实施将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与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制度。 大力实施强村惠民行动。支持组建县域强村公司。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公司化经营、经理人运作、老百姓受惠的经营机制。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经营公司,依法开展种养殖类、服务类、设计施工类等各类市场经营活动,通过项目开发等方式整合村域内优质资源。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富民惠民功能,积极发挥支持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推动养老、救助等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作用。 (三)实施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 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保持帮促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统筹开展产业、就业、金融等帮促。进一步加大产业帮促中的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奖补等政策支持力度。多形式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实现有劳动能力低收入农户培训全覆盖。更大力度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探索发展劳务合作社,承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住房改善等工程项目。深入推进异地搬迁帮促,做好后续帮促。扩大财政帮促资金折股量化等试点,促进更多低收入农户向“股东”转变。 推进帮促“幸福清单”建设。推进“我要帮促一件事”改革,集成帮促政策,归集低收入农户获得的保障救助服务,形成一户一单的帮促“幸福清单”。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不断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体、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实施低收入农户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全面开展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性政策保险,完善低收入农户子女接受教育费用奖补或减免等政策。健全低收入农户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稳步提高省级补助标准,做到即时救助、动态清零。加强农村残疾人康复、托养、庇护等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农村“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实现乡镇全覆盖。 (四)打造新型帮共体 构建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大帮促机制。在保持现行帮促机制稳定的前提下,拓宽帮促领域和工作载体,推进帮促对象集成、帮促政策集成、帮促资金集成、帮促体系集成,形成县带村、村带户的系统化帮促新格局。启动新一轮结对帮促工作,持续深化“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和结对帮促机制,推进帮促工作由部门结对帮促为主向社会广泛参与的开放式、开发式帮促转变,由单一结对为主向组团帮促提升。 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制定新发展阶段升级山海协作指导意见,深化拓展公共服务等领域协作内容。探索完善“双向双飞”飞地建设机制,高水平建设“飞地”产业园、山海协作产业园、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支持山区在省内外中心城市探索建设“科创飞地”“产业飞地”,推行共享型飞地经济合作模式。加大科创飞地、生态飞地、产业飞地、消薄飞地建设力度。 实施“三千”帮促专项行动。推动千个单位扶千村、千个企业结千村、千个侨团(企)帮千村。鼓励企业与农村建立“一帮一”关系,健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开放式共同帮促的激励机制。鼓励强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结对共建,通过项目建设、人员互派、资源共享等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继续向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 率先构建省内帮促数字化监测体系。加快推进省内帮促数字化监测平台建设。在一期低收入农户监测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打通部门、省市县数据壁垒,迭代拓展到绿色发展重点县、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形成省内帮促综合数据库、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应用场景、结对村帮促数字化应用场景、绿色发展重点县帮促数字化应用场景“一库三应用”,实现低收入农户帮促需求“一键即达”、部门帮促“一单即联”、社会帮促“一点即上”、帮促工作责任“一查即明”。做好防止返贫、返薄动态监测。建立帮促举措、实施效果与多维度监测评价联动机制,实施动态抓取数据、智慧化监测、精准化评价。
(五)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机制。规范提升家庭农场,把更多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等培育成为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5000家以上。全面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推动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或加入农合联。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600家左右。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优势互补、分工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鼓励小农户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参股加入农民合作社,引导经营主体以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农业等形式带动小农户发展。 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应农业经营方式变化和经营主体发展需要,创新农业服务形式,壮大各类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合作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积极发展全产业全过程全链条农业服务,科学布局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培育发展带农作用突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服务创新试点示范,健全服务标准体系,促进从小规模分散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从农业生产单个环节向全程生产服务转变。 (六)培育发展现代农民 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组建省市县乡村振兴学院(校),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学历提升行动,重点培养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深化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深化农业职业教育改革,扩大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招收农民学员规模。 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健全支持政策体系,创建农创园等平台,每年培育农创客2万名,市县两级联合会全覆盖。推广“千村千生”等做法,强化校地合作,积极引导组织大学生回乡参与村庄规划设计、村庄建设、村庄经营等工作。实施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育,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内外农业科技和产业带头人、科研团队,选派一批公共管理、农业科技、产业创新、金融服务等领域领军人才入乡。实施乡村工匠培育,挖掘培育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传统艺人工作站等方式,培养“田秀才”“土专家”等乡土人才和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实施乡村服务业人才培育,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电商人才、农家乐经营人才等培养载体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 强化创业创新指导服务。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组建乡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完善乡村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快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和农村职业经理人。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本地用工需求对接。培育壮大衢州保姆、云和师傅、缙云师傅等劳务输出品牌,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竞争力。持续做好创业致富农民典型选树,激发“双新双创”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推进农民工入会工作,打造浙江网上农民工之家。
七、全面畅通城乡循环,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重要切入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速畅通市场要素、人才要素、资本要素、资源要素、技术要素、产业要素循环,率先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把乡村建设成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坚强基底。 (一)加快构建县乡村一体化建管格局 健全县乡村公共设施统筹规划布局一体化机制。强化县域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建立县乡村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机制,统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和建设实施,推动形成县城、乡镇、行政村功能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县乡联动、乡村一体。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嘉湖片区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模式。有序开展省级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差异化设置试点任务。 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实施“百县提质”行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壮大县域经济,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提升服务带动农村、吸纳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探索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模式,推动城市现代基础设施和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农村延伸。 充分发挥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强化乡镇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中的节点辐射功能,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便捷舒适、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乡镇村生活服务圈、产业就业圈体系,推动小城镇高质量、特色化发展。推进强镇扩权改革,赋予乡镇更多县级审批服务权限,依法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 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管护。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布局道路、供水、供电、信息、广播电视、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明确乡村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定位,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 提档升级基础设施。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加强村内主干道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村双向车道。集约推动农村停车场建设,解决农村停车问题。因地制宜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村配电网。探索推动城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向乡镇和城郊村、中心村延伸,探索以LNG/LPG瓶组站方式推进管道燃气覆盖偏远村。 实施“三农”新基建。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5G网络覆盖。完善建设县城和中心镇充换电基础设施。推动农村水利、公路、电力、邮政快递、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开展5G平台、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定位等技术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流通及人居环境改造中的应用。
(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提档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聚焦人的全生命周期需求普遍得到更高水平满足,建立健全与人口规模、村庄分布等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核心功能标准化体系,由项目化建设向标准化建设转变。加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制定村级公共服务目录和待办政务服务指导目录,提供就业社保、卫生就诊、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积极应对农村老龄化,全面拓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面,建设居家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一批“15分钟”城乡养老服务示范圈。 推动城市优质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以城乡教育共同体等为重要载体,深化农村等级幼儿园、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城乡教育共同体全覆盖。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工程,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推动乡村卫生一体化。完善医共体模式下基层卫生人才引育留用机制,推进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在乡村全覆盖。通过完善城乡优秀教师调剂交流、基层医务人员更新补充等机制,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服务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70%。完善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四)大力提振农村消费 实施农村消费促进行动。顺应农村消费梯次升级需要,鼓励和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市场拓展,引导快销、食品、日化、金融、保险等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培育农村消费热点。实施家居家装下乡补贴,开展汽车下乡、电器下乡等活动,稳定和扩大农村汽车消费。鼓励向农村中低收入群体发放电商消费券、商超消费券、餐饮消费券、家电消费券、出行消费券等。拓展发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等服务,提升便民化服务水平。大力整治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实施快递“两进一出”进村工程、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工程。推进快递进村服务和电商配送行政村全覆盖。优化县城超市、乡镇商贸综合体、村综合服务社布局,大力推进省级现代商贸特色镇、商贸发展示范村创建,加强乡村小集市、小门店、小菜场等标准化建设。支持建设农民消费服务综合体,引导大型商超和电商平台向农村延伸。 (五)加强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 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粮商在全球布局,赴境外参加重点国际性农产品展、投资农业开发,引进先进技术、设施设备、优良品种。充分发挥宁波-舟山港、舟山国家级远洋基地、青田侨乡农产品城等平台作用,支持打造农产品销售海外基地、公共海外仓,扩大品质农产品出口。扩大乡村文化国际交流,以“两山”文化、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为重点,打造一批乡村对外文化交流精品项目。鼓励通过短视频、微博等自媒体,扩大茶文化、蚕桑文化等农业特色文化美誉度。 推动长三角农业农村合作交流。协同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联合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冷链物流基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互动、农产品市场信息共享、重大动植物疫情监测信息会商等制度。大力推进长三角农文旅一体化发展,支持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等建设。
打造对口工作升级版。推进工作项目化、项目体系化、体系品牌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对口工作绩效。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重点做好产业协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协作,支持种植藏红花、杭白菊、浙贝母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接续推进“十城百店”、“百村千厂”、“万亩亿元”、高寒牧业产业园等一批重大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长期全面精准开展对口支援,推进智力支援、民生改善、交流交往交融、干部人才选派等工作。深入开展浙吉对口合作,推进深化开放、产业转型、创新创业、要素流动和人文交流等合作。 八、强化数字化改革引领,打造新时代农村集成改革新标杆 探索数字化改革撬动农村改革持续深化新路径,强化系统设计、场景打造、集成推进、制度重塑,率先构建数字乡村建设体系,形成农村集成改革矩阵,打造数字乡村展示窗口、乡村数字生活品质标杆、乡村整体智治现代样板,成为农村数字化改革金名片。 (一)推进重点领域数字化改革 推进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围绕乡村整体智治,加快集成和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理、乡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业务数字化应用,打造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服务“一网通办”、监管“一览无余”、执行“一贯到底”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逐步形成“乡村大脑+产业地图+未来乡村”建设格局。创造性探索农村公共服务数字化场景,提升乡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引导医疗机构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乡村数字文化网上服务平台;实施老年智慧健康管理,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养老终端,对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基本健康状况动态监控。
加强“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建设。依托全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深化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统筹规划覆盖全省、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乡村振兴数字化改革统一框架,推动一体化智能化省级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建设,统一构建1个“三农”数据仓、1张“三农”全域地理信息图、1个“三农”数字化工具箱,以及生产管理、农产品流通营销、行业监管、公共服务、乡村治理5大领域核心业务应用,打造成“乡村大脑”,全面支撑全领域、全主体、全周期数字化改革需求。完善数据资源编目、生产、采集、建库、治理、更新、共享、利用等管理规范体系,建立地方数据仓和专题数据库。 加强“浙农码”应用。迭代升级“浙农码”总仓功能,优化涉农主体智能化服务,为全省涉农领域的乡村、主体、要素和产品建立统一的数据服务入口。系统对接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数字畜牧、“肥药两制”改革、渔船精密智控等应用,推进乡村服务数字化,根据不同服务、治理要求,集成设计数字化标签,提供精准化的数据共享,加快实现面向主体对象的“一站式”“一对一”的码上预警、码上政策、码上服务、码上营销、码上监管等功能,为农民群众提供“一件事”服务。 (二)深化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 实施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行动。围绕现代农业、农村经济、人居环境、乡村治理、农民发展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省级试点,推动数字技术深度嵌入农村改革全过程、各领域,完善改革链条、明确项目清单,实现农村各项改革在政策取向上协同配合、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实际成效上同向叠加。加快温州、柯桥、海盐、义乌等地的国家级改革试验区试验步伐,拓展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支持自主深化改革试验,鼓励开展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改革试验成果转化机制、经验总结推广机制、试点监测评估机制。 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村经济合作社治理结构。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持续推进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改革,建立动态监管及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农村产权交易等政策体系,强化农经管理支撑体系,构建适应性强、科学简便、功能完善的农村经营管理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建设人员稳定、力量匹配、能力适应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增强社会公益属性,推进企业性质农场实施公司制改造,推进国有农场“三个基地”建设。 (三)推进农民市民化集成改革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杭州探索实施分区域的差异化落户政策,杭州市区调整完善以实际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为主要标准的积分落户政策。其他城市与地区全面落实租赁房屋落户政策。优先打通重点群体落户通道,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人口等人群便捷落户。 深化新型居住证制度。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与居住证挂钩,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就医结算、职业技能培训等制度,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推进农业转移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探索建立全省居住证互认转换机制,试行网上核发电子居住证,推动实现“以居民身份证为载体、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主键,居住证、市民卡等电子化附属”的多证合一。 完善“人地钱挂钩”激励性配套政策。完善落实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推动常住人口增长规模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相匹配。统筹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和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完善省以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机制,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力度。完善“人地挂钩”“人钱挂钩”政策实施评估机制,提高挂钩精准度。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基本权益。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业转移人口覆盖,基本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机制,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加强技能和文化培训,推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四)深化“两进两回”改革 拓宽“两进两回”渠道。围绕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支持各地制定激励措施,实施专项推进。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总体工作部署,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开展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培育。建立乡村招才引智引资制度,引导有资金和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推动城市各类人才投身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等入乡创业,形成人才、资金、科技、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 搭建“两进两回”平台。依托各类园区、省级休闲乡村、特色农业强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布局建设一批乡村双创园、农创客基地、孵化园、星创天地、小微企业园、青创农场等“两进两回”平台。简化回乡创业办证流程,引导各类创业创新人才在园区平台集聚。优化农村营商环境,落实农业企业税费免费等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县乡政务大厅设立“两进两回”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探索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 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有效实现形式,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实现土地承包管理动态化、信息化、共享化。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工商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推广整村整组整畈流转、委托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国家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系统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稳妥探索农民房屋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构建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队伍体系建设,健全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体制。完善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依托省公共大数据平台,建立农村宅基地专项数据库。保障农民建房用地规划空间,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为农民建房预留空间,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布局。实行农民建房计划管理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管理,满足农民建房合理需求。
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权益。 增进农民财产权益。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基于集体资产份额登记制度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股权流转、抵押等新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形式。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系统构建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动长三角互联互通,打造集交易鉴证、信息发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 (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 建立“三位一体”改革示范推进机制。坚持一体化、组织化、数字化、现代化,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持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示范县(市、区)创建,加快探索“三位一体”改革标准体系,推进成熟经验定型化、制度化并加快推广,建成“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示范省。 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健全区域农合联通用性服务与产业农合联专业性服务分工协同的新型服务体系,推动专业性服务资源向产业农合联聚合、通用性服务资源向区域农合联聚合。全面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农合联建设,健全乡镇农合联服务功能和运行机制,累计建成现代农业服务中心500家、产业农合联500家。健全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引领,农民合作基金支持,农合联会员、村经济合作社、小微企业等参与的合作投资机制,积极发展新型合作经济。开展村经济合作社加入乡镇农合联、组建村经济合作社县级联合会试点。推进农合联数字化转型提升,推广数字农合联应用。
(七)深化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改革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担保放大倍数量化考核,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新增涉农贷款2万亿元以上。支持银行机构单列涉农信贷投放计划,鼓励农村中小银行将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对接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创新推出适用性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快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经济合作社股份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海洋渔业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 大力发展农户小额数字普惠金融。建立银农信息共享战略合作,探索数字增信,推进金融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额度和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率。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评定。切实通过建立健全财政贴息、农信让利、保险兜底、社会补充等制度降低融资成本。依法依规扩大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保单订单仓单等抵质押贷款,探索拓展生物活体抵押品种,鼓励开发创客贷、电商贷、农家乐贷等特色信贷产品。 九、强化党建统领,建设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后陈经验”,实施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推行“四治结合”基层治理模式,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 (一)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 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全面开展“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持续推进村级班子整固、集体经济巩固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三大提升”行动。深入实施“阳光治理”工程,严格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等制度,健全“一肩挑”后分责分工、日常运行、管理监督等机制。健全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村党组织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建立党组织,切实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创新推行全域党建联盟,促进组织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引领乡村组团式发展新格局。 实施农村“领雁行动”。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一次,支持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从严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常态化开展资格条件联审,加强不合格村干部教育处置。广开渠道吸引在外优秀人才、农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本乡本土高校毕业生等回村任职,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储备。 (二)深化清廉村居建设 完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清廉村居建设,建立清廉村居建设“1+1+X”工作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推进监察巡察向基层延伸,整治农村基层微腐败。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同步推进清廉村居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瞄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完善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和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三)构建“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健全党领导的村民自治形式,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深入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全面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等形式。鼓励探索通过建立村民微信群等形式,推进“村民说事”“村民议事”上线,建立打破时空的乡村治理机制。深入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德治建设工程,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评选,引导抵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集成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沉。深化“条抓块统、县乡一体”改革,全面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广应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深化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改革。推动各类社会治理数字系统平台集成并向乡村延伸,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管理,深化“全科网格”建设,提升乡村管理服务集成化精细化水平。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成效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按照分类管理、分层推进的要求,每年做好350-400个引领型农村(社区)的评选工作。加强完善型和提升型农村(社区)的评估、管理和提升工作,整体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实效。 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创建。完善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行“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农村公共出入口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均达到100%。加强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反馈闭环管理,提高应急性阻断、救助、扶持等应对能力。健全新冠疫情精密智控工作机制,建立城乡联动防控网。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防治,完善山洪灾害预警及防范机制。
(四)全面繁荣乡村文化 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域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农村文化礼堂”三级阵地。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具有乡土特色、符合乡村特点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化供给。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大“种文化”力度,提升“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成果,持续开展送书、送戏下乡活动,鼓励各级文艺组织深入乡村开展惠民演出。开展农民喜闻乐见、参与广泛的农村文化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农民故事大赛、乡村春晚等乡村文化活动,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乡村文化活动品牌。 深入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历史遗迹、革命遗迹、民族特色村落、传统建筑等保护利用,打造丝绸之路、陶瓷之路、诗画之路等精品文化乡村驿站。持续开展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实现应保尽保。活化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积极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加大二十四节气农耕文化、传统农耕民俗等保护传承,广泛开展“跟着节气游乡村”等民俗活动,建设一批乡村民俗体验基地和民俗文化村。 十、健全规划实施机制,高质量实现规划目标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统筹应用财政、金融、就业、产业、投资等政策手段,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机制,推动规划目标任务有效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各级党委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齐抓,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坚持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作用。常态化开展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推进乡镇干部包联到户驻村指导。加强农业农村现代化本质建设,系统推进本质能力、本质基础、本质制度和本质机制建设,夯实现代化基础。 (二)健全推进体系 切实增强规划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指标任务,体现到各类专项文件和工作计划中。制定“十四五”规划“四个重大”责任清单,做好责任分解,明确任务内容和责任单位。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创建,形成梯次推进格局。 (三)扩大有效投资 高水平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补短板”建设行动,建设打基础、增后劲的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三农”领域1万亿元以上,构建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投入优先保障领域,健全涉农项目资金跨部门会商和统筹整合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健全“三农”新基建项目库和推进体系,建立储备项目与资本对接机制,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鼓励申请专项债券。 (四)强化用地保障 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制定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解决乡村产业发展落地问题。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农家乐、民宿、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 (五)严格监测评估 健全评价体系,建立赛马机制,每年编制发布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数报告,监测评价各地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规划实施责任。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省级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纳入省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年度报告内容。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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