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3332/2021-54380 | 内容分类: | 审计结果 |
主题分类: | 经济管理综合类 | 发布日期: | 2021-0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审计局 |
余姚市文字地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余姚市审计局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7月9日,对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负责建设的余姚市文字地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代建单位余姚市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建中心)。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根据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的初步设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23幢6-11层住宅楼,总户数674户,总建筑面积106597平方米,批复概算总投资为56559.48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城投公司自筹解决。项目由市城投公司委托市公建中心代建。经公开招标,主体工程由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施工。项目最早自2013年7月起开工,最晚于2016年12月完工,工程质量经参建各方共同验收均符合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要求。 根据测绘结果实际共建成安置房23幢,住宅676套,商铺16套,建筑总面积96759.91平方米,其中:地上75517.49平方米、地下21242.42平方米。另有车库(套内)4663.27平方米、自行车库(套内)2711.65平方米、机房(套内)48.36平方米。 本项目竣工决算送审总投资724504282.47元,经审计,项目总投资为724553282.47元,其中:建安投资275392255元、设备投资17373084元、待摊投资431787943.47元。本次审计核增建安投资50500元,核减待摊投资1500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项目的建设将使居民点由分散转为集中,节约土地资源。但截至2020年7月,尚有住宅359套,商铺16套,地下车位430只、地下储藏室113只未分配或销售,城投公司应及时就项目空置情况与动迁办或相关单位衔接,促进项目运营及效益发挥。新增的临时配套道路等工程,报批手续不完善。公建中心未对合同履约资料归档保存。同时城投公司、公建中心在资金管理、概算控制、招投标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应加以纠正与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因资本准备不足导致产生土地滞纳金3996.46万元。 (二)项目投资超概算。本项目批准概算56559.4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72455.33万元,超概算15895.85万元(即超概算28.1%)。 (三)部分限额以上工程、设备及咨询服务未公开招标。如10KV供电接入工程、10KV配电工程、开关站设备采购、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等。 (四)因招标清单工程量编制错误引起的工程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主要为清单编制灌注桩为φ600,实际按图施工为灌注桩为φ700,净增加180万元。 (五)三个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规范。主体工程施工方、市公建中心分别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未支付相同金额的第一期工程进度款;市公建中心以应付监理费抵收监理单位履约保证金;太阳能设备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等。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余姚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还提出市城投公司应落实项目资本金制度、按规定进行概算调整报批,市公建中心应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加强变更管理、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城投公司、市公建中心针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关于项目资本金不足并发生滞纳金问题。市城投公司表示现公司对新投资的项目都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项目资本金制度。 (二)关于工程投资超概算问题。市城投公司表示已于2020年10月30日向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关于要求余姚市文字地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请示》(余城投〔2020〕23号),目前在办理中。 (三)关于部分限额以上工程、设备及咨询服务未公开招标问题。代建单位公建中心表示现对中心所承建的项目达到招标要求的已严格遵守招标方面的相关规定。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招标咨询服务单位。电力工程及电力设备采购目前已与供电部门达成一致意见,采用总包形式发包,不再分工种分别签合同。 (四)关于因招标清单工程量编制错误引起的工程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问题。市公建中心表示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考核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 (五)关于三个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规范问题。市公建中心表示在今后的代建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履约保证金缴纳规定,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监督力度,力争全面按要求完成履约保证金的及时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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