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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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陈卫丽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小微园区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全市供应建设小微企业园区用地9宗794亩,其中已开工建设8宗。下步建议: 1.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工业园区集聚区、小微企业集聚区等专项规划、合理划定工业控制线,为小微园区的建设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督促乡镇(街道)加快征地拆迁等做地进度,加大工业用地和小微企业园的土地供应。 2.根据“限房价、竞地价”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业地产的销售价格,进一步控制工业地产价格不合理上涨。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小微企业园区土地、厂房产权分割转让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政办发〔2018〕99号),探索多种模式开发建设小微园区。 分管领导:石运通 承 办 人:范森升 联系电话:62661973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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