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6X/2021-41505 | 内容分类: | 本单位文件 |
文件编号: | 余教党〔2021〕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教育局 |
关于做好余姚市第三批名校长(园长)、首批骨干校长(园长)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校长成长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余姚市中小学名校长管理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余姚市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首批骨干校长(园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依据校(园)长专业标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建设,促进校(园)长专业发展,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 二、评选范围与对象 余姚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学校中,在校(园)长(书记)岗位上任职的正职校(园)长(含校党委、总支或支部书记)。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名优校(园)长的申报与评审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申报者应师德高尚、品格优良,具有厚实的专业素养、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在学校管理中敢于担当、勇于改革创新、善于解决重大问题,在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领域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 (一)基本条件 1.立德树人,办学方向正。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促进学校的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2.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自觉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师生,敬业奉献,为人师表;勇于攻坚克难,主动担当作为。 3.理念先进,管理水平高。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具有正确的人才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依法治教,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具有创新思维,善于运用先进教育理念和现代化手段开展学校管理。 4.引领发展,社会声誉佳。遵循教育规律,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发展引领、文化积淀、课程建设等方面有标志性成果,学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较好的办学业绩,社会满意度较高,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 5.以人为本,师生发展优。重视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注重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培养出一批敬业爱生、理念先进、业务精湛,起示范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6.廉洁自律,自身要求严。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廉洁办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任职期间无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或违规办学行为。 (二)评选条件 1.名校长 ①任正职满5年(截至2021年8月底)的在岗正职校(园)长(书记); ②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③办学业绩佳,社会认可度高。学校管理经验在余姚市级及以上介绍推广,近5年内学校或个人获得余姚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不少于2项。 ④有较强的课程教学领导能力,熟悉中小学课程政策,掌握课程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课程规划、开发、实施与评价相关技能,每年听评课20节以上。 ⑤有较高的教育管理水平和研究能力。近5年来,公开发表教育管理论文2篇(CN刊物),论文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指导性和应用性;或发表论文1篇(CN刊物)和宁波市级课题1项并获奖。 2.骨干校长 ①在正职岗位满3年或校级领导岗位满5年及以上(截至2021年8月底)的在岗正职校(园)长(书记)(含校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年龄上,高中段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学校校长不超过50周岁,初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宁波市级及以上“三名工程”培养对象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②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进修学校、成人学校)、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书记)分别具有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③办学业绩佳,社会认可度高。教育管理经验在市级及以上介绍推广;5年内,学校或个人获得过余姚市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不少于1项。 ④有较强的课程教学领导能力,掌握课程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课程实施与评价相关技能,每年听评课20节以上。 ⑤有较好的教育管理研究能力。近5年来,发表教育管理论文2篇(余姚市级及以上刊物)或余姚市级及以上获奖2篇。 四、推荐名额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可根据评选条件和各类学校校(园)长情况分别推荐名校长、骨干校长人选,不受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均可推荐。 未评上名校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推荐人选可参与骨干校长的评选。非宁波市骨干校长(园长)申报余姚市名校长(园长)的推荐人选,建议兼报余姚市骨干校长(园长)。 五、评选程序及方法 1.个人申报。凡参加评选余姚市第三批名校长和首届骨干校长的对象,都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余姚市第三批名校长、首届骨干校长推荐评审表》(附件1),申报名额不限。 4.业绩考评。市第三批名校长、首届骨干校长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对象的办学特色、工作实绩、荣誉称号、科研课题、培训进修、教育管理论文等进行综合考评。 六、材料要求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于3月26日前将附件1至5表及各类材料复印件报市教师进修学校干训处徐立新主任(地址:余姚市开丰路398号培训楼203室;联系电话:62776968),逾期不受。其中,申报对象的论文、著作、证书等提交复印件各1份。由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市)对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七、工作要求 做好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园)长、首批骨干校(园)长评选,是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校要高度重视,广泛搞好宣传发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严格把握推荐条件。要坚持择优推荐原则,把握导向,注重社会公认度。 联系人:袁晓东 联系电话:62821526。 附件: 1.余姚市第三批名校长、首批骨干校长推荐评审表 2.余姚市第三批名校长、首批骨干校长申报述职报告 3.余姚市第三批名校长、首批骨干校长推荐人选汇总表 4.余姚市第三批名校长、首批骨干校长评选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 5.余姚市第三批名校长、首批骨干校长推荐人选廉洁自律情况表 中共余姚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
|
|
附件下载: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