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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018549X/2021-63570 内容分类: 应急管理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余姚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窗口,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控。加强办事对象和工作人员日常疫情防控排查,对进入大厅人员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以及测体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或红码、黄码人员,立即按《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余政务办〔2021〕5号)文件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登记,并提醒其及时接种。

二、优化日常服务。应优化窗口服务,结合数字化改革,会同各相关部门大力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能力,推出更多跨场景应用业务,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引导企业群众更多采用“网上”“掌上”等不见面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切实减少企业群众跑动次数,降低感染风险。

三、坚持有效防护。工作人员要继续科学佩戴口罩,与办事群众交流或提供窗口服务时务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在岗期间,工作人员应加强工作区域清洁卫生和小环境通风对流,始终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四、加强内部管理。各科室(分中心、窗口)应做好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已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工作人员的排查登记,并督促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属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疫情管控。各科室(分中心、窗口)应对工作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工作人员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情况,应督促工作人员立即规范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特殊情况向市政务办报告。建议工作人员暂缓出省旅游,确需省外出行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在单位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和行程记录。

五、抓好疫苗接种。各科室(分中心、窗口)应积极动员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务必“应接必接”。

六、严格各方责任。各科室(分中心、窗口)要坚决克服敏感性不强、部署不及时、责任不清晰问题,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

 余姚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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