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338/2021-64559 | 内容分类: | 工作进展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梨洲街道办事处 |
余姚市关于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
当前,宁波市全域均为低风险。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宁波市已从2021年12月25日16时起解除宁波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我市疫情防控同步转为常态化。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最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加强主动申报,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特别是西安市等地旅居史来(返)姚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或者“健康码”异常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主动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各类公共场所恢复正常开放,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戴口罩、每日消毒等防控措施。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艾灸馆、桌游室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饭店、餐馆堂食要合理控制人数、隔位就座。 三、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容纳规模的60%,不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祈福活动。 四、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探视活动实行预约制,探视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做好测温、登记、戴口罩。 五、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六、住宅小区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出入口要严格落实好“查验健康码+测温”防控措施。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并提前了解目的地城市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姚后及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八、广大市民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亮码、测温等防控规定,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申报。 九、接种新冠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等。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尤其是60周岁以上人群)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请完成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1剂次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接种后满6个月,且年满18周岁的市民积极接种加强针。3-11周岁儿童请在家长的陪同下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具体开舱信息请关注“余姚疾控”等微信公众号)。 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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