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2020年度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 |||||
|
|||||
余姚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认识、积极作为,全面加强直达资金全过程管理,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现将2020年度直达资金工作总结如下: 一、直达资金构成及使用情况 (一)直达资金构成 2020年,上级下达给我市“两直”资金8.92亿元,构成明细主要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需分配的两直资金。根据余财办[2020]13号文件,需分配的两直资金主要有二部分:一是中央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中通过特殊转移支付分配给我市5100万元;二是中央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中分配给我市7.18亿元,其中:上级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0%用于基建项目为5.03亿元,30%用于助企纾困等抗疫支出2.15亿元。上述二项合计7.69亿元。 第二部分是不需分配的两直资金,共计1.23亿元。主要包括地方一般政府债券8000万元,其他项目0.43亿元。 (二)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直达资金支出8.91亿元,支出进度为99.9%,除干休所安置补助经费尚余102万元(要补助到人)无法支出外已全部支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余姚市财政局党委充分认识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直达资金管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作为今年的首要任务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姚蓓军局长在“两直”政策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宁波财政局对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即向余姚市委、市政府汇报直达资金的工作要求,得到了市主要领导的支持。迅速印发《关于成立直达资金工作专班的通知》(余财办[2020]11号),明确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制定《直达资金管理内部分工方案》(余财办[2020]10号),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刻领会直达资金要义,不断压实资金管理责任。 (二)及时分配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在直达资金下达以后,认真研究资金使用方向,结合年初预算确定项目,统筹推进直达资金使用,报宁波市局审核确定。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支出进度慢的情况,通过项目调整、督促跟进等方式提高实施效率,完成了年度内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一般情况下不结转下年的工作要求,支出进度达到99.9%。如尾水排海延伸工程总投资23000万元,由于受潮水冲刷淤泥堆积影响,施工难度加大后工期推进慢,我局及时调整2150万元用于姚江西分工程,确保资金使用进度。市人民医院感染综合楼建设工程总投资8300万元,建成后能为全市提供负压病房20张,隔离留观病床50张,为我市应对新冠疫情提供了充足的医疗保障。 (三)协同相关部门,同心共聚做好工作。直达资金的使用,不仅仅是财政部门的事,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协同推进。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部门通力合作,如在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补助资金方面,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宁波市《指导意见》,根据稳岗就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际,确定补助对象标准,充分运用市场监管、税务、社保、人社等部门提供的数据,通过大数据筛选和主体自主申报,确定补助对象,在短时间内加班加点累计发放至14678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抽取了部分企业进行电话回访,增加了补助对象对政策的获得感。又如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部门深入公交企业了解情况掌握一手资料,了解到余姚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余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因疫情影响,运营影响严重。疫情期间,两家企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落实防疫措施,一方面加大经营成本投入,仅三个月时间,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累计执行管控人员转运班车161班次,转运人员1181人次。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增加了防疫物资采购、配备疫情防控司机辅助人员等支出;另一方面减班运营,收入锐减,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半年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08万元,同比下降55.6%,全年亏损2362.85万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减免承租户租金,减班运营,上半年收入减少857.91万元,同比下降58.71%,全年亏损2860.89万元。用于弥补市公交公司亏损的直达资金3000万元雪中送炭,为公交公司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 (四)强化资金监管,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在直达资金的监管上强化责任约束、坚守政策底线。如中央直达资金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必须实地现场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发现项目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督促项目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调整资金额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合法合规。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确保直达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账账相符。下发资金指标文件后及时将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要求在本地预算指标系统中对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进行标志,确保数据真实、流向明确。在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全面监督直达资金的下达、分配、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建立动态监控预警机制,按时段计算资金支付率、资金到位率,实时掌握绩效目标产出指标达标程度。 (五)认真迎接审计,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在直达资金使用过程中,宁波市审计局、余姚市审计局对直达资金进行了审计,指出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业务也进行了相互探讨。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使直达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高效,对他们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直达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 直达资金是新生事物,使用方向和规范从模糊到逐渐清晰,经历了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基层也从迷茫走向明白,中间走了一段弯路。其中有部分原因是政策不够清楚,未明确使用方向或者使用方向太窄,导致使用进度偏慢。实际发放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如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众多,发放数据量极大,时间紧,任务重;社会救助平台导出困难群众账号户名存在不符情况,需要时间核对和完善;待遇享受人员有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养老金和丧葬费发放失败,退回待遇重发需要时间过程,可能引起老百姓误会;防疫物资采购后,由于工期等因素,交货时间延迟,存在价格波动,如疫情反复导致的物资价格上涨,存在违约风险。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前部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根据财预便[2020]27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职能科室在2020年的工作基础上,对2021年扩大的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进行梳理,确保明年的直达资金快速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优化职责分工,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沟通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制度保障和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建立全覆盖全过程的直达资金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 (四)实施常态化监督。重点监督直达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情况,紧盯支出形成和实际效果。各科室日常开展直达资金分配情况自查,配合审计等相关部门对直达资金的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
|||||
|
|||||
|